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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2017年4月(171次)转免考办理及更改考籍须知

发布时间:2017-02-17 16:05:16

一、凡一个专业出现两个以上准考证号的考生,毕业前半年之前,考试报名时办理课程的免考手续。

 

 

二、凡在同一专业新旧计划中有一科任意顶替情况的,考生本人需本人申请免试顶替的课程。

 

三、办理免试注意事项

 

1、凡办理免试申请的考生应在我区参考,并取得相关专业一科及以上课程合格证后,方能办理。

 

2、填写免试的考生需填写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按项目认真填写。

 

3、填写免试申请表时,课程名称和代码按新计划填写(课程代码应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填写)。

 

(1)省内在籍自考生原合格课程须按对照的新计划填写准考证号。

 

(2)省内自考毕业生须提供并填写准确的毕业证书号,便于在资格审核时,准确地从省考办的毕业生库中提取成绩。

 

(3)停考专业的考生,合格课程均要转免到相关专业。

 

4、办理转免考费用收取

 

转入及办理免试8元/科、转出省外8元/号、更改考籍及更改专业编码免费,请自备零钞。

 

四、考生免考所需提供的材料

 

1、四川省省内在籍自考生需验证单科合格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交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同时复印到一张A4纸上)、单科合格证复印件。

 

2、非自考生或已办理毕业证的自考生需要验证毕业证、身份证和原学校所学课程成绩册或学籍档案等有效证明文件,并交复印件。成绩册或学籍档案复印件上必须注明:“此材料确系XX人事档案或学校学籍档案材料中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名。若有多页材料,需加盖单位齐缝章。

 

3、省外自考生凭转籍介绍信、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免考手续。

 

4、全国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及英语四六级的免试也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17.1次自考公共政治课免考注意事项

 

1、所有专业公课共顶替对应参见《自考指南》对应替换办法,须注意各专业公共课代码都是一样。

 

2、在籍考生,其它专业借考公共政治课的,只能在借考专业对应替换相应课程(若修完公共政治课的考生,转到其它专业不再加考,对应该专业的所有公共政治课;未修完的则以借考专业对应替换课程办免试到其它专业,并参照《自考指南》对应替换办法。

 

3、非自考生公共政治课免试办法按2000[18]号文件执行。

 

4、省外转入考生合格课程只能对应的免相关课程,一门免一门。

 

六、从2002年02·1次自考起全国非学历的计算机等级考试(1-3级)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3-5级)可以免试自考的相关课程。(见附件10)

 

七、考籍转出、转入

 

申请办理课程省际电子转考的相关规定、要求:

 

(一)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转移考籍工作将按照全国统一实行省际电子转考要求进行。

 

(二)需办理省际电子转考的考生,应持有有效二代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和所取得课程的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个人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自2016年起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不得申请办理省际电子转考。

 

(四)考籍转出的要求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其他原因,需要到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申请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并对本人转出的电子档案进行现场确认,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附件3)一式三份上签字。

 

1、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国考课程合格成绩。

 

2、考生应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我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份。

 

4、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准考证号应准确无误,对应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必须与我省考籍信息一致。信息不一致的不得转出,应修正信息后再重新办理转考。

 

5、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6、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不得转出。

 

7、以下成绩均不得转出: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应用型省考课程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

 

8、考生在原报考地取得的考试课程合格成绩,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只在原报考地有效,不得转出。

 

9、属以下情况均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

 

10、考生须亲自办理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附件4)进行笔迹采集。

 

(五)办理省际电子转考考籍转出需审验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一式三份;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16年以后(含2016年)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笔迹采集卡;

 

5、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附件5)。

 

(六)考籍转入的要求

 

凡需要转入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在我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1、转入成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应具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并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继续参加考试。

 

2、考生外省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通过全国“省级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我省在接收转入数据时,根据考生提供我省准考证号,在数据库中进行比对,基本信息不匹配的,系统将直接退回,考生转入失败。考生须修正信息后,重新办理转考。

 

4、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应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课码一致,否则不予转入。

 

5、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我省不予接收。

 

6、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7、转入考生应在受理免考及省际转考工作结束后的4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正式文件为准),持相关材料到考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并领取免考通知单。

 

8、已在2016年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仍按我省转免考(四类免试)要求办理课程转免考手续。办理时间:2月20日-2月22日

 

(七)办理省际电子转考考籍转入需审验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3、转出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附件6),附一寸照三张;

 

5、2016年前成功转入我省的外籍考生,还应持有外省转入的介绍信。

 

八、更改考籍

 

1、时间:每年四月份考试和十月考试的报名期间

 

2、更改的内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号
3、需提供的材料
  ⑴、如准考证号错误,则出示准考证原件,提供准考证复印件,将错误考号中的成绩转入正确考号的考籍中。如考生有两个以上准考证号,且均有合格成绩,则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⑵、如性别有误,则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附与申请表后。
  ⑶、若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则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户籍证明原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与申请表。户籍证明必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印章,若为复印件必须加盖鲜章并有经办人签名,注明复印件属实。
  ⑷、填写更改考籍表(附件7),一式两份。

 

九、更改专业编码

 

如果考生误选并通过了在其他专业编码下的本专业课程,请考生及时在办理转免考期间申请办理专业编码更正(《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专业课程编码申请表》见附件8)

 

十、 领取17.1次审批后的免试成绩的时间为2017年5月中下旬 (发放成绩、办理毕业时)。

附件1:成华区办理自考免试流程图

考生在我办报考合格一门后提出申请-考生阅读免试栏内相关文章及样表-考生准备齐材料,于免试申办时间申请-区(县)考办人对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省考办最后审查-考生查询最终免试结果

附件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附件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

附件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

附件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 

附件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附件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

附件8: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 

附件9: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报考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申请表 

附件10:教育部颁发非学历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