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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1-02-18 09:19:17
我省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更改考籍、省际转考工作即将开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一)省际转考:
省际转出:2021年2月18日至2月20日线上申请、提交材料;
省际转入: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提交材料;
(二)更改考籍: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线上申请、提交材料;
(三)课程免试:2021年3月21日至3月19日线上申请(其中2016年以前已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的考生,选择证件类型为“外省自考准考证”办理课程免试)、缴费及提交材料;申请课程免试需缴纳审定费8元/科(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二、申请机构
长宁县教育考试院(面向社会型专业自考生)
高校自考办(面向应用型专业自考生)
三、申请流程
省际转出:考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完成后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长宁县教育考试院邮箱:348905475@qq.com进行初审,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省际转出申请材料)。
省际转入:已在转出省成功办理省际转出且电子档案于本次“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开通时间内发送至我省的考生,在我省受理省际转入申请时间内,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长宁县教育考试院邮箱:348905475@qq.com进行初审,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省际转入申请材料),无需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和缴费。
更改考籍:考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完成后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长宁县自考办邮箱:348905475@qq.com进行初审,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内容” ,文件包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211次更改考籍”,每项之间用“_”分隔。
课程免试:考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完成后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长宁县自考办邮箱:348905475@qq.com进行初审,电子材料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内容”,文件包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211次课程免试”,每项之间用“_”分隔。
考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https://zk.sceea.cn)提交申请、缴费(仅课程免试),完成后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长宁县自考办邮箱:348905475@qq.com进行初审,同时申请多项业务须将材料分类整理提交。未完成申请流程规定的任意一项均视为未成功提交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831-4622559。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操作说明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二)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表进行填写,要求书写规范工整,内容无缺漏,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完整,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
(三)各类申请办理结果将于5月15前陆续公布,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查看,对查询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考籍地所归属的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进行咨询。
附件:
3.教育部颁发非学历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览表【下载】
长宁县教育考试院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