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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05-05-25 19:03:24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新闻宣传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专科(基础科)基本要求:要求掌握新闻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党和政府有关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具备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等业务能力。成为能够在新闻媒介、党政机关和个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应用型专 门人才。
本科基本要求:在专科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新闻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党和政府有关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等业务能力。成为能够在新闻媒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 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新闻学专业分为专科(基础科)和本科。
专科(基础科)和本科课程课程考试水平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相同专业本科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
专科(基础科)规定的14门课程成绩合格,累计达到75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在专科毕业的基础上,凡取得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本科段11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61学分,毕业论文经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的暂行规定>>、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的,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合格的,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专科(基础科) |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3 3 2 6 6 10 6 6 7 6 4 6 6 4 |
含时事 |
本科 | |||
序号 |
课程名 |
学分 |
备注 |
1 |
毛泽东思想概论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外语 新闻评论写作 新闻摄影 外国新闻事业史 中外新闻作品研究 新闻伦理与法规 传播学概论 公共关系学 新闻事业管理 |
2 3 14 6 5 6 4 7 6 4 4 |
英、日、俄 |
毕业论文 |
四、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办法,考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4、在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修完并通过全部考试课程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撰写本科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为考生联系论文指导教师。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
五、专科接考本科的规定
1、凡取得教育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专科毕业生,应执行以相规定:
(1)新闻学(或国际新闻、体育新闻)等专业可以直接接考本专业本科。
(2)其它专业接考本专业本科,须加考本专业专科(基础科)的四门课程:
新闻学概论
中国新闻事业史
新闻采访写作
报纸编辑
2、在2000年底以前已经按<<各类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本科的实施意见>>(京考委[1995]8号)的规定接考本专业本科,已有加考课程合格成绩但尚未毕业的本科考生,本计划公布后按本计划的要求执行。但可以原加考课“新闻理论”课程合格成绩顶替本计划中要求加考的“新闻学概论”课程。其它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成绩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