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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三战司考  栖霞农民39岁圆律师梦

发布时间:2013-06-17 16:34:02

王智光经常阅读一些法律学著作和经典案例。

王智光经常阅读一些法律学著作和经典案例。

王智光经常阅读一些法律学著作和经典案例。

在王智光的眼中,真相永远是最重要的。

王智光经常阅读一些法律学著作和经典案例。

王智光在栖霞成立了一家法律服务所。

王智光办公室的墙壁上挂着锦旗。

王智光办公室的墙壁上挂着锦旗。

文/快报记者 刘震

图/快报记者 郑钦泽

王智光是一个地道的农村娃,1969年9月出生于栖霞市寺口镇邴家村。从小爱好法律的他对当律师这个梦想追求了近20年,终于在39岁时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最终圆梦。回忆起自己的创业史,王智光百感交集 ,为了学习法律专业,已经上了大学的他重新参加高考;为了报考司法考试,他自学考取了山东大学法学专业的本科文凭……2008年,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王智光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律师,并在2009年加盟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成为该所合伙人。

考试之路

为学习法律专业 ,已经上了大学的他重新参加高考;为报考司法考试,他自学考取了山大法学专业本科文凭……王智光说,他的创业之路就是他的自学考试之路,虽然这样的说法并不确切,但是自大学时代起的多次考试确实贯穿了王智光的创业史,也正是凭借一次次的考试,王智光把自己原本平凡的人生打磨得光鲜亮丽。

二次高考

就为读法律专业大一重走高考路

王智光虽然是烟台有名的律师,但是身上却没有盛气凌人的感觉,他个子不高、微胖,更像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庄稼人。“我出身于农民家庭,直到现在我依然把自己当成农民。”王智光说,对于“种地”这份工作,自己一直都没有落下。

王智光从小爱好法律,用他的话说这叫“天生的法律基因”。1989年,王智光踏上了高考的考场,“我当时就一个目标,那就是华东政法学院(现在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但是却名落孙山。”王智光说,受家庭经济条件所限,他没有复读,而是选择了到专科学校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就读。“读电大也没什么,只要能让我读法律系我就满足。”但那一年电大没有法律专业,他只能选择了对外经济贸易专业。

后来,王智光看到了转机,因为1990年电大重新开设了法律专业,他便找到校长要求转专业,但当时电大还没有“双学位”或者“转专业”这样的先例,校长把情况上报了之后,特批王智光重新参加高考,只要能考上法律专业,就让他同时学习这两个专业。“所以我没有复读却经历了两次高考,还都考上了。”王智光说。

自学考试

为报名司法考试自考出本科文凭

“从2002年开始,国家改革了司法考试体系,让我倍感振奋。”王智光说,政策一出台,他就立志一定要通过这个号称“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可是,摆在王智光面前的却是一个残酷的现实,那就是司法考试报名要求是本科文凭,而自己手里的“法律专科”文凭根本不好使,所以他就打起了自学考取本科文凭的念头。

困难总比预想的要多得多,自1992年毕业之后,因在政府机关从事文秘工作,法律知识已经落下了好多年,而且自己还要面对生活的压力,啥都不能耽搁,所以当时王智光可以说是焦头烂额,“我都不好意思跟人说要考山大,怕人家笑话我。”

“我对象是一个很有眼光的人,那些日子她给予了我足够的信心。也许,没有她就没有我的今天。”王智光感慨道,当时妻子几乎包揽了所有的家务,并时常督促他看书学习,还会在他学习烦躁的时候给他讲笑话解闷。凭借不懈的努力,王智光用两年的时间学习,终于考出了山东大学法学专业的本科文凭,“拿到本科文凭,我只高兴了5分钟,因为我知道自己离梦想只是靠近了一小步。”王智光说。

司法考试

备战四年终考过39岁终圆律师梦

拿到本科文凭的王智光没有停顿,就迅速开始了对司法考试的追逐,从2005年到2008年的四年间 ,王智光参加了3次司法考试。“每当我和一些20多岁的年轻人一起走进考场的时候,便会觉得很自卑,甚至都不敢抬头。”王智光说,他不是一个聪明人,但是他具有常人没有的那股勤奋和毅力,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次的失败并没有让他灰心,而是“屡败屡战”,“我都想好了,就算是十次都考不过,我也会考第十一次。”

2008年,王智光终于通过了号称“中国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成为了一名真正的“中国律师”,那一年他已经39岁了。“当我拿到盖着国家司法部鲜红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喜极而泣,因为这距离我大学毕业整整过去了16年,我为这个梦想盼了太久。”

“我对象常跟我讲,她永远不会忘记我拿到证书那一刻脸上的表情,当时我比娶她、当爸爸都要高兴。”王智光说,他不能不高兴 ,因为他把通过司法考试当成自己今生最大的荣耀。

从业之路

王智光的创业之路可以分成两条脉络,其中之一就是不断的学习和考试,其二就是多年来对法律的摸索。从2003年开始,王智光一直从事法律服务行业,并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法律服务所。还没有当律师的时候他就把青岛公安局、烟台联通公司这些政府机关和大企业告上了法庭,“为民请命”成了王智光在法律界公认的品格。

第一场官司

维护自己著作权愣是告倒大企业

1999年,王智光在《山东邮电报》第3版上发表了《莫将手机擅自赠人》一文,但是未曾想到这篇豆腐块大小的文章引出了烟台首例著作权侵权案。“当时联通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的一份报纸《烟台联通》转载了我的文章,但是没有给我署名,也没有给我应得的稿费,所以我决心用我大学学到的法律知识讨回公道。”王智光说,最初他也没想要打官司,只是想讨回公道,但是经过沟通之后联通公司只愿意以个人名义作出赔偿,不认为他们的行为是侵权。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个普通市民,又没有钱请律师,想要告倒财大气粗的联通公司谈何容易,王智光就是靠着自己的法律知识,一审、二审,前后和四名正牌律师“过招”,以一己之力最终讨回了公道。“最后我依法获得了100块的稿费和2000块的精神损失费,虽然这点钱算不了什么,但是它坚定了我的信念,那就是一个人只要懂法就没人能欺负得了你。”王智光说,这件案值仅2100元的小案子竟成了烟台首例著作权侵权案,他无意中创造了一个历史。

“民告官”打赢

为帮老乡讨公道把公安局告上庭

自从帮自己打赢了第一场官司之后,王智光在栖霞出了名,十里八乡的村民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都来咨询他,而他也会耐心给予解答。2000年,王智光考取了“法律工作者”执业证书,成为了一名名副其实的法律服务者。2001年,又是一次不经意的机会,让王智光的名字更加响彻烟台法律界。

“事情说起来有些复杂,实际上就是我们栖霞一个老乡,接货途中行至平度市云山镇,被当地公安以"无证经营"的罪名没收了废品收购车。”王智光说,这名老乡觉得很委屈,但是由于身在异地只能哑巴吃黄连,回到烟台后有人向他介绍了自己。

“我接下这个案子时心里也没底,毕竟把公安局告上法庭不是一件小事。”王智光说,在认真看了案件卷宗之后,他还是决定打这场在一般人看来很难打胜的官司。凭借认真的准备和法庭上机智的应变技巧,王智光奇迹般地打赢了这场“民告官”的官司,二审时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栖霞老乡胜诉,这同样创造了烟台法律界的历史,“这场官司后来收录进了《中国行政审判案例》,让我非常有成就感。”

更上一层楼

建立法律服务所成为律师合伙人

王智光现在是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合伙人,可是说到自己法律事业的起步,还是要回到栖霞那间简陋的法律服务所。“2003年我在栖霞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法律服务所,专门处理一些刑事以外的诉讼。”王智光说,那时自己已经是栖霞当地很有名的“律师”了,所以法律服务所的生意也是相当好,法律服务所的成立也代表王智光从一名“法律爱好者”转向了一名“法律从业者”。

“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之后,我就来到了烟台发展,后来进入了同济律师事务所。”王智光说,当律师是他毕生的心愿,所以他就“华丽转身”,迈上了更高的创业平台。“直到现在我依然为了完善自己而每天学习。”王智光说,和很多年轻的律师不同,39岁才当上执业律师的自己不是“科班”出身,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所以他在工作中有时会暴露出这方面的缺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这些年来一直在丰富自己,并且系统地阅读了大量法学著作和经典案例。”王智光说,中国的法律正在不断完善,而更需要完善的则是他们这些法律从业者。

感言

每天遇到各种人生命时常受威胁

王智光说,对于一个律师而言,如果没有受到过死亡威胁,那就说明他不是一个成熟的律师。“我们每天要处理各种各样的案子,接触各种各样的人,保不准就有一些亡命之徒。”王智光告诉记者,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是2010年的一次庭审 ,当时他不但受到了死亡威胁 ,还正面和恶势力“过了过招”。

“2010年,我受理了一起很普通的离婚案,委托人是女方,但是没想到男方做出了让我难以置信的举动。”王智光说,在受理了这一案件之后,他前后三次接到陌生来电,威胁他“如果敢代理这个案子就弄死你”。压力之下,王智光毫无惧色,“自古邪不胜正,一个律师要是因为一句恐吓就打了退堂鼓,那还怎么面对他的委托人?怎么捍卫法律赋予他的神圣职责?”正是秉承着这股坚定的信念,王智光毅然出庭 。“开庭当天,男方找来了好几十个打手站在法院门口,要不是有法警护送,我还真不敢走进法庭 。”王智光说,最终的结果是法律战胜了强权,自己的委托人获得了应有的权利。

律师不能光为钱真相永远最重要

作为一名律师无疑是神圣的,他可以通过自己的知识推翻法院的判决,甚至可以通过辩护过程中的技巧改变事实的“真相”,可是在王智光的眼中,真相永远是最重要的。“我经常会跟我的委托人讲,如果你明明犯了罪,却让我给你做无罪辩护,我是绝对不会接的,即便官司能打赢我也不会违背自己的良心。”王智光说,每一个律师的行事准则不同,有人只相信证据而他则兼而相信证据和真相,所以他不会片面地相信证据而忽视了真相,他和委托人之间始终保持一个“诚信”的底线。

“犯了罪我可以帮你做减刑辩护,没犯罪我才会进行无罪辩护,这样做虽然会让我失去一些客户,但是我并不后悔 。”王智光说,打官司是双方的事情,如果他帮一个有罪的人洗脱了罪名,那么就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法律保护的是所有人,而不是有钱请律师或者是请名律师的这一部分人。如果他这么做了,那么无论再怎么成功,也只是一个成功的律师,而不是一个神圣的律师,一个真正神圣的律师应该永远具有社会责任感,永远维护事实的真相和法律的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