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北京市建设职工大学2011年成考招生简章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竞争,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1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市建设职工大学;校址:北京市朝阳区水碓东路15号;办学层次:成人高校大学专科;办学性质:北京市建设职工大学是经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市教委所属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院校。

  第三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面向全市建筑业,服务全社会,为首都经济建设培养具有大专学历的应用型技术和管理人才。

  第四条 办学特点: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学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发展方向,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建立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中心的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新型教学体系。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和开发新专业,把成熟的管理经验和施工技术引入课堂,增强了教学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教学内容更新较快。满足企业对实用型、技术型人才的需求。

  第五条  本校2011年计划招生专业(学校代码 020):

  专业名称   类别  学习时间   学习形式   招生范围

  工程造价  理工  二年  脱产  社会招生

  建筑工程技术  理工  四年  业余  社会招生

  工程造价  理工  四年  业余  社会招生

  供热通风与空调

  工程技术  理工  四年  业余  社会招生

  建筑工程管理  理工  四年  业余  社会招生

  给排小工程技术  理工  四年  业余  社会招生

  装饰艺术设计  艺术  三年  业余  社会招生

  合计招生计划数: 290人

  第六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七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为夜大(业余)和脱产两种学习形式,授课方式为面授。

  第八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时间根据专业类别及学习形式分为2年、3年、4年,业余学习的面授时间安排在周六全天另加一个晚上,脱产学习的面授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地点在朝阳区水碓东路15号。

  第九条  本校招收的艺术类学生需报名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 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加试科目:色彩、素描。加试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周六)上午8点20分——11点50分。加试地点为北京市建设职工大学。考生可根据情况自愿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辅导班,辅导费100元。考试费50元。加试一周后,考生可通过电话查询专业课成绩,查询电话:85963620 85982060

  第十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

  第十一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二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本校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停办,学校在录取前通知考生并将不开班专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由考生选择是否调剂到本校其他专业或调剂到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考生选择完毕后由院校按考生志愿要求协助处理。

  第十三条  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为:理工科业余学习为2300元/学年/人;理工类(工程造价专业)脱产学习为3640元/学年/人;艺术类业余学习为:2900元/学年/人。工程造价脱产班毕业后学校负责推荐就业,上学期间可提供住宿。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北京市教委、朝阳区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六条  本校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水碓东路15号,邮政编码:100026。校内办公地址:北京市建设职工大学综合楼六层招生办公室(605室)。

  联系电话:85963620  85982060

  传真:85963620

  网址:www.bccs.cn

  邮箱:yxm0807@163.com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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