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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季四川省珙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01 16:50:53

各中小、幼儿园、特教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和宜宾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请各中小、幼儿园,特教中心广泛宣传,使凡符合相应条件的有关人员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在珙县辖区内的人员;

2.户籍在珙县外的人员:要求在珙县行政辖区内有固定工作单位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三年及以上。

(二)认定权限:

珙县教育局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宜宾市教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简称: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珙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等。珙县教育局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时间为4月1日—4月15日。

(二)体检: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体检时间:4月1日—4月15日在珙县中医院体检,贴上相片,空腹体检),自行对照申报条件,在确认本人符合有关类型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体检。

(三)申请条件确认:申请认定相关教师资格类型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4月16日—4月22日,休息日除外)到珙县教育局政工股进行申请条件确认。

申请认定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类型的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材料必须在4月21日前报珙县教育局初审确认,然后珙县教育局统一将材料在4月24日前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进行确认。

申请条件确认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在页面的左下角可以点击打印,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体检表(贴好照片)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自行下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贴好照片);(四川教育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信封装好,写上单位和姓名)。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2.相应层次学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1.师范类专业申请者应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份;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应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认定高中阶段相应教师资格人员还应提交本人上一学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三、广泛宣传

学校要广泛宣传,特别要通知到村小教师,中心校或完小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确认,过时将不能办理,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珙县教育局0831-4039865,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0831-8229445。

四、其他事项

《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在3月31日之前在宜宾教育网上公布;

申请认定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人员说课题目、时间及地点安排等事宜,待申请条件确认后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在“宜宾教育网”上公布,请随时留意此网站。

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都必须验证人签字(可签:“原件已验”或“与原件相符”)和加盖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的鲜章。所有材料每人用一个档案袋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