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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秋季泸州古蔺县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4 12:20:48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5〕03号)安排,现就我县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古蔺县行政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愿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正式工作单位在古蔺县行政辖区内。

2、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体检合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4、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5、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申报初中、高中教师资格普通话为二级乙等以上(初中、高中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6、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能够提供师范学习阶段的学业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能够提供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成绩。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和必备的材料

1、我县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9月10日开始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报系统中个人信息页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照片与网报上传的必须一致,承诺书须本人签名,签注日期)。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正式在职教学人员不需提供户籍资料)。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现场确认通过后由确认点统一组织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工作法人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申请初中及以下资格证需提供1份,申请其余资格2份。(《思想品德鉴定表》样表在附件中下载,必须使用此格式表格如实填写。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正式在职教学人员由所在法人学校鉴定并加盖公章,其他申请人须由户籍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并加盖公章)。

(7)近期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认定后办证用1张。注意: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时交的照片必须属于同版本、同底色、同大小。

(8)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9)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10)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自考办出具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式一份(初中:教育学B、教育心理学B;高中、中职:教育学A 、教育心理学A)。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2)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应提供最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和上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复印件上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13)如原已取得另一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教师资格申请表》尾页备注栏注明“何年何月取得何种教师资格”

四、教师资格的认定权限及程序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权限

1、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并审查确认材料,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1、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网址:www.jszg.edu.cn),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注意牢记个人登录密码等相关信息。

2、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到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确认。

3、申请人参加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点)统一安排、集中进行的体检。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要求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项中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受检者确认签字的内容;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4、需要测试人员参加相应的认定机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试讲、答辩等)。测试时间为11月10日—30日,测试具体时间、测试地点、测试形式、测试内容及注意事项等待网报成功、现场确认、体检合格后,由认定机构在古蔺教育网适时发布公告,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组进行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五、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相关事宜及有关文件资料可在四川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网址:www.scedu.net)。

六、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到古蔺县教育局审查确认,由具有认定权限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七、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古蔺县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审查确认材料,给予相应资格认定;同时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审查确认材料,报泸州市教育局认定。

2、申请人应按时参加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和能力测试,完善各程序规定的事宜,如有不能按时进行的,过期本认定指导中心不再受理,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指南》填写网报信息。

4、申请人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及有关时间和地点安排。网报时段内可随时登录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后注意保存,申请人要随时登录,注意本认定机构的留言。申请人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确保本认定机构随时联系有关事宜,如因无法联系申请人造成认定方面的有关问题,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5、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为同一底版。

6、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咨询电话

古蔺县教师资格认定中心:7204706(工作日)

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3193863(工作日)

附件一:网上报名认定教师资格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附件二: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指南

附件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015年9月10日

附件一: 2015年秋季认定教师资格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内容 时   间 地   点 需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 9月20日—10月10日 中国教师资格网址:www.jszg.edu.cn 详见本公告教师资格
认定申请需提交基本材料要求
现场确认 9月21日—10月20日(工作日) 古蔺县教育局
体    检 10月21日—11月9日(工作日) 认定机构提前发布公告
安排到指定医院
按认定机构要求提交
能力测试 11月10日—30日 测试范围和对象由认定
机构提前发布公告
按认定机构要求提交
证书发放 12月10日—1月30日(工作日) 古蔺县教育局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附件二: 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指南

一、网报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下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进入,也可点击网站“资格认定网报”栏目,然后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绿色)进入。

2、阅读“申报提醒”和“注册提示”,点击“注册”。

3、阅读“申请人必读”,点击“下一步”。

4、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勾选“已阅读并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

5、选择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从下拉列表或弹出的选项框中选择,点击“下一步”。

6、选择确认点。选择古蔺县教育局,点击“下一步”。

7、阅读注意事项,内容为古蔺县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和网报指南,特别注意蓝色和红色显示的内容,点击“已阅读并下一步”。

8、填写身份信息。姓名和证件号码应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姓名不能使用同音字,字与字之间不留空,身份证号码填身份证上18位号码,不能填15位。点击“下一步”。

9、填写申请材料。该环节完成三个内容:一是核对基本信息,如要修改,请返回上一步;二是填写登录信息,包括登录密码和密码找回邮箱,必须牢记该登录信息;三是填写详细申请信息,按该《网报指南》第二项中各项目的具体要求准确填写。

10、核实填写内容无误后提交。注意:如不能提交时,出现错误,请按提示操作,核查填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红色显示)再次提交,待提示“你已完成注册”后,仔细阅读并记住登录信息。

二、申请信息内容填写要求

在填写个人详细申请信息时,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性别:从下拉列表中选择“男”或“女”。

2、出生日期:该项已由前面网报流程填写身份证号码时自动生成,也可从弹出的日期表中选择,要与身份证号码中对应的信息一致。

3、民族:从下拉列表中选择,要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4、政治面貌:从下拉列表中选择与本人情况相一致的项目。

5、普通话水平:从下拉列表中选择,须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一致。

6、是否在校生:从下拉列表中选择是或否,在校生指当年在校大中专学生。

7、毕业时间:从弹出的日期表中选择,填毕业证书上的落款日期。

8、最高学历: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填毕业证书上注明的学历。

9、最高学位: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填学位证书上注明的学位名称。没有学位的选择“无学位”。

10、毕业学校:从弹出的选项框中选择,注意使用搜索方法找到所需的学校,要与毕业证书中公章上的学校名称完全一致。

11、所学专业:方法有二,一是按目录查找,在弹出的树形列表四类专业名称中选择相应的专业名称(注意在树形列表中要选择到子项目);二是在弹出的选项框中按名称搜索。所选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书中所填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12、专业类别: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注意:除普通全日制外,其他学习形式均无师范教育类专业。

13、学习形式:从下拉列表中选择,须与毕业证书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14、工作单位:手动输入。工作单位在四川省内的,从县级名称填,如:古蔺县XX乡中学;工作单位在省外的,则加上省级名称。

15、现从事职业:从下拉列表中选择。注意:如果选择“学生”,则应与“6是否在校生”一致,“在职教学人员”指我县公办学校正式教师,代课教师和在私立学校任教的人员不得选择为“在职教学人员”。

16、专业技术职务:从树形列表中选择,在树形列表中要选择到子项目。注意“15在职教学人员”在该项中才能选择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非在职教学人员不能选填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也可在弹出的选项框中按名称搜索。

17、户籍所在地:手动输入。填省和县区两级,如四川省古蔺县、四川省纳溪区等。

18、出生地:手动输入。填省和县区两级,如四川省古蔺县。

19、通讯地址:手动输入。填详细的常用通讯地址。从省级名称填写,不填市级名称。

20、通讯地址邮编:手动输入。填与详细的常用通讯地址对应的六位数邮政编码。

21、联系电话:手动输入。填家庭电话、单位电话或亲属手机号码。

22、手机号码:手动输入。填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

23、上传照片:选择符合要求的照片上传。照片为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24、填写个人简历:手动输入。按时间先后填写,至少两条,最多八条,必须填写到现阶段。

三、登录查看、修改注册、打印申请表

为确保注册信息无误,请及时登录系统获取报名号,查看、修改注册信息,了解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打印申报材料。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后,右面为登录窗口,在登录窗口内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

2、登录后,注意阅读你申报的核心信息,查看页面右上角的“认定提示”里的相关内容。

3、点击页面右上角“查看申请信息”核实网报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可点击页面中间“修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要注意重新提交。

4、确认网报信息准确无误后,即可点击页面右上角“在线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进行打印(注意必须双面打印)。

附件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四:关于印发泸州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