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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2015年(秋季)广安邻水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6 11:45:34

根据我省2015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邻水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于2015年9月14日开始,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邻水县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提供师范学习阶段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学业成绩单;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提供学业成绩单的同时必须提供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

二、网上申报

2015年9月14日至10月13日为网上报名时间。详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三、现场确认

请于10月19日至10月21日到邻水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地址:鼎屏镇挞子丘大道锦云大厦7楼)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并用胶水将《申请表》粘贴好,禁止用订书机装订);

2、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在http://www.jszg.edu.cn/中下载统一的表格并自行设置成A4纸张后再打印,此表用胶水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必须使用此表格);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

a、相应学历成绩单,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b、首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还应提供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7、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相应学历成绩单和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以上复印件请使用A4纸。

四、体格检查

在网上报名成功并现场确认合格的人员于2015年10月24日上午8:00在邻水县中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注意事项:体检前一晚素食,当日早晨空腹,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寸照片一张。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请带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笔、纸等必须的用具于2015年10月31日上午8:00在邻水县鼎屏镇初级中学参加测试。

六、注意事项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事宜在体检时告知。

3、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4、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现场确认时交的照片必须一致。

5、咨询人:周丽娜 咨询电话:0826-3222151

原标题:邻水县教育科技体育局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邻水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