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资讯热线:028-65656189
距离自考还有28天
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5-09-16 11:48:49
根据省教厅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按原来的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现就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巴中市巴州区行政辖区内,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权限
巴州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0日-2015年10月15日
四、网上报名流程
(一)申请人在2015年9月10日-2015年10月15日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http://www.jszg.edu.cn ),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
(二)核对所填报信息。
(三)确认无误后提交填报信息。
(四)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申报人记好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 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五)申报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并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六)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报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报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0月10日-2015年10月30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科技体育局窗口。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自行下载);
6.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还需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8.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还需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初中:教育学B、教育心理学B,小学:教育学C、教育心理学C,幼儿:教育学D、教育心理学D );
9.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和申报的学科与学历专业不一致的申请者,必须参加讲课测试,讲课测试时需准备好《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二份(贴好照片),《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七份,《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七份(以上表格在四川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栏下载)。
六、体检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5〕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同一时间在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 的通知 》(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 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 <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现场确认后另行通知,详见巴州区教育科技体育网 http://scbzedu.gov.cn/。
七、其他
(一)讲课测试时间、地点: 2015年10月30日前与区教科技育体育窗口联系登记,讲课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参加讲课测试、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咨询电话 :0827-520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