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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27 14:45:54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成教资〔2016〕05号)精神,按照成都市统一安排及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

1、本次认定的对象是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我县(“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单的单位)且符合《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2、申请认定其他类教师资格由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认定(凡自考了A类教心学的人员向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

3、今年在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可以参加秋季认定(此类人员报名时由参加统考入口进入,申报时间和提供材料内容要求不变,验收合格后直接认定)。

4、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形式

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形式。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其中: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必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取得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条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与其学历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可免试,提供成绩册(在档案所在地提档复印并签字盖章);在职教师取得高一层次学历后申请高一层次教师资格:可提供高一层次学历或前一学历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如不能提供,则需补考。其余非师范类人员提供和学历相匹配的自考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条件:由专家委员会测试合格。需参加测试的人员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中等职业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和专家委员会认定需要测试的其他人员。

(六)身体条件:经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四、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材料;体检和材料的准备在网上申报时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按其要求进行;

(三)应参加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进行能力测试;

(四)审核通过,网上生成证书编号;

(五)制作并颁发证书。

五、费用

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第一次认定不收测试费;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者收测试费:190元/人(现场确认时缴费)。

六、其他问题

(一)每个人一次只能申请一类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时“本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后填起;

(三)《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工作、政治思想表现”栏须有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七、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或换发

根据《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0〕02号)精神,教师资格证补发或换发者应向原发证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填写;

(二)《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在个人档案所在地复印;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正面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四)补发教师资格证书者,还应提供提前一月在当地公开发行报刊上刊登的遗失申明原件一份。

八、2016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10月11日——10月30日

(二)网报成功后体检时间:10月14日——11月2日

(三)体检地点:蒲江县人民医院(具体事宜网报时参看“注意事项”);

(四)现场确认时间:11月3日——11月9日(工作日);

(五)现场确认地点:蒲江县教育局人事科410室(鹤山街道金马村一组,交警队背后);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制证和发证时间:12月11日——12月31日

附: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网报注意事项

 

蒲江县教育局

                             2016年9月21日

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网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蒲江县行政辖区内(“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单的单位);2.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师范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申请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及其以上;4.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能够提供师范阶段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能够提供四川省内自考相应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成绩(请自考了A类教心学的人员向成都市教育局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证);5、今年在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可以参加秋季认定(此类人员报名时由参加统考入口进入,申报时间和提供材料内容不变,验收合格后直接认定)。6、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体检

1、当您具备以上条件时,即可在网上报名。

2、网报成功后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A、体检地点:蒲江县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10月14日11月2日(每周一至周六) 

B、体检注意事项:  1.空腹 2. 体检前可自行到http://mail.163.com(登录邮箱用户名:pjjyjrsk 密码:88532073)收件箱中下载《教师资格体格检查表》并打印,也可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3.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证件照一张(贴体检表) 3.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去取回自己的体检表,体检表要有体检结论并盖县医院公章,体检结果当年有效。

三.现场确认

 请于11月3日11月9日(工作日)带上以下材料到蒲江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体检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注:1.该表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到相关思想品德鉴定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即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据;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据);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请修剪好);

8.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9.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四川省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自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0.户籍不在蒲江县行政辖区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蒲江县行政辖区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期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11.经现场确认需进行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者,测试时间由人事科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请反复阅读网报时的“注意事项”,如有必要请打印。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不然不能提交。  

    3.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4.咨询电话:88551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