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四川自考网,今天是2020年8月21日

自考资讯热线:028-65656189

距离自考还有28

当前位置: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考资讯 > 全国自考信息 >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的学分的制定

发布时间:2005-07-08 21:58:5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的学分,其计算办法是参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课程的授课时数,以及所需课外作业时数和各课程在考试计划中的地位来确定的。即凡一学期每周授课1学时,并需课外作业约2学时的课程,定为1学分,也就是17周(或18周)授课学时的内容分量为l学分。所需课外作业时数少于2学时的,学分数适当地减少,在此基础上再视课程在考试计划中的地位,对学分数酌量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