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四川自考网,今天是2020年8月21日

自考资讯热线:028-65656189

距离自考还有28

当前位置:首页 > 自学考试 > 报考指南 >

[成都]12.3次自学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1-12-31 15:51:0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朋友:

热忱欢迎你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为了保证你能够顺利参加考试,请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做好考试准备。为了考试顺利,请你按照考试座位安排,提前到考点熟悉交通线路(成都市公交咨询热线:85076868)、考点安排。赴考出发前,带好考试必备的《准考证》、《身份证》、文具用品。通讯工具一律不能带入考场,考生入场须接受金属探测仪进行安检。

特别提醒:

1)从2012年起,考试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专科段)考生须携带2B铅笔参加考试。

第二、诚信考试。要认真阅读考点张贴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考生守则》、《考场规则》、《考试时间安排》及招考办告知考生的各项内容,诚信参加考试。如果你违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严肃处理;如果发现他人违规,你可以通过考点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

第三、遵守规定,服从管理。请你按照考试统一指令,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考试规定和纪律。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能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才能交卷,考生交卷须签名后方能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且不能再次进入,离开考场时不能带走试卷和草稿纸。

第四、注意安全。要注意往返途中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和财物,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加考试。

有志者,事竟成!预祝你考试取得成功!

                                               

成都市招考办

二0一一年十二月

 

相关信息:本次自考成绩预计2月底发布,届时,你可上本网查询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