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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还能免考

发布时间:2020-09-18 01:44:59

  免考办理步骤

  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指引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办理的步骤如下:

  01考生提交资料

  登录系统,提交免考申请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02自考办移交资料

  自考办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03审核

  省考办审核,通过系统返回结果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