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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的学习过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0-05-25 09:52:17

【学习过程】

一、在哪里购买教材

自考报名期间,部分省市自考办要求考生统订教材。考生也可以在各考试书店购买教材,考生还可通过网络上的各自考书店邮购教材,但要根据全国考办颁布的最新自考教材表和当地自考办编订的《自考报考手册》。

 

我当年自考的教材基本上都是在学校附近的书店买的二手教材,也未影响考试

 

二、自学的三种形式之一 完全自学

  自学考试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培养考生的自学能力,所谓自学就是自己根据教材、教材后的大纲来灵活安排学习时间,没有老师指导,直接参加考试。

  这也是最考验人的意志力,但是也是最实在的方式,大部分考试都是完全自学,通过考试的。

三、自学的三种形式之二 网络助学

  自考难度相对较大,部分公共课程如《高等数学》、《英语(二)》和一些理工科专业课程,没有老师指导通过考试不是很容易。网上很多自考教学视频,开设了众多自考专业网上课程,名师教授全程在线辅导有助于缩短你的考试时间,尽早毕业。(考前选专业的重要性,尽量选择自己擅长的,相对易考的专业)

四、自学的三种形式之三 报班培训

很多人咨询,自考为了更快毕业,是否要去报一个培训班,费用基本上都是6千到1万之间。而且说2-3年包过。

这类机构不要太轻信,如你自己时间紧迫,而且自律能力一般,可以选择去报班,最好就是去大学城附近,具体考察清楚再报名,避免上当受骗。

 

【自考问答大全】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任务是什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的一项国家考试,也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自学考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国家考试是这种教育形式的核心,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则是教育形式的具体体现。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得到社会的承认。

3.自考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1)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

4.自考报名、考试及成绩公布是什么时间?

各省自学考试每年安排两次理论考试,即4月和10月。4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上一年的12月下旬,5月中下旬公布考试成绩;10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当年6月下旬,11月中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当次发布的报名简章为准。

实践环节课程的考核安排在5月和11月,由主考学校组织报名和考核工作。另外,一般在每年的9月前后,公布下一年度的全年考试时间安排,考生可登录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5.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流程是什么?

新考生报考流程: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县(市、区)招考办刷身份证办理新生注册→生成准考证号24小时后,考生凭准考证号在网上办理报考→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已完成报考的新生于考前15天到县(市、区)招考办领取准考证。

老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报考课程→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从未刷过身份证的老考生,需在新生注册期间到县(市、区)招考办刷身份证激活准考证后再到网上选报课程。

报名网站网址:考试院网站,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信息输入准考证号进行报名。输入报名信息时必须注意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报名成功确认后,则表示报名结束(可在网上查询报名结果)。

6.自考课程报名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4月、10月(根据各省情况)全国统一考试课程:考生报考每一门课程40元,网上缴费。新考生办理《准考证》工本费每人15元(由县市区招考办收取)。

5月、11月实践考核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费用包括报名、指导、考核费用等。根据专业课程不同收费标准为:实践课程50-150元/科、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含毕业设计)400元/人、专科毕业论文答辩(含毕业考核)200元/人,由各专业主考院校收取。

7.可以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考试吗?

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模式,一人一证(专科、本科通用)。考生要报考多个专业,如报考同一层次的不同专业需办理新的准考证,兼报不同层次的专业不用再办理新的准考证,只需选择报考的课程即可。

8.参加自学考试,需购买哪些复习材料?

报名参加自学考试须购买相应的教材和辅导材料。为了更好的服务考生,由各省教育考试院编辑。教材及辅导材料可到各省教育考试资讯中心购买,

9.自考本科专业和专科专业报考对象有什么区别?

(1)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或具备高中的文化知识水平者,可以报考自考专科专业。

(2)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者后,可以报考自考本科专业。

(3)尚未取得专科学历者,可以同时报考自考专、本科专业。自考本科毕业前要先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半年以上,才能申请自考本科毕业。

10.参加公安、医学类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报考有什么规定?

(1)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侦查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在职公安司法系统民警、武装警察报考。

(2)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

(3)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

(4)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11.参加自学考试时凭什么证件入场?可带什么文具?

(1)考试时,考生可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前一周,考生凭姓名、准考证号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网上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

(2)考生可携带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文具(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入场考试。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12. 什么是自学考试考试计划?考生选择专业的依据是什么?

自学考试考试计划,又称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是由考试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授权,组织相关高校的专家,按照人才培养的要求和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综合水平制定的。

自学考试考试计划一般包括培养目标,学历层次(专科、本科),课程设置与学分,考核方式说明(笔试、非笔试、实践环节以及其它),课程说明等。本科专业的考试计划还会有专科毕业生接考本专业的具体规定。一些开考年份较久的专业,因为有课程设置的调整,因此还会有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方案等。

考试计划对考生非常重要,它是考生了解所考专业的唯一的、权威的依据,也是考生能否毕业的依据。考生可通过江西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时了解相关计划信息。

一般来说,选择专业,以兴趣爱好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考生如果是已经有工作了,最好将学历的提高与本职工作挂钩,这样更有针对性,学习效果也比较好。

13.自考新旧计划(或新旧课程)是怎样衔接(或对接)的?

自考专业和自考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设置,不是一成不变的。会受专业发展的影响,按照全国考办的要求进行专业停考或者专业课程设置的调整。

专业停考或专业课程设置调整,一般会转为其他相近专业或课程进行衔接(或对接),也称“自考考试计划调整“。

调整后的考试计划,称“新计划”。调整前的,称“旧计划”。新计划里会取消一些旧计划的课程,新增加一些课程。调整后,对已经取得旧计划里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带来一些影响。为了将这些影响降低到最小,新计划里会设置“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或对接)”的规定(详细计划对接,请查看江西教育考试院官网)。

14.自学考试有学分制吗?

自考虽然每门课程都有学分,但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分制。目前考生毕业,主要以是否符合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要求为准。

15.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遗失了怎么办?

(1)查询准考证号的方法:一是报考期间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首次注册准考证的县区招考办报名点查询;二是登录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在自学考试栏目下点击 “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忘记准考证号”,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找回准考证号。

(2)补办准考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初始报名点所在地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办理。

16.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如何申请查分?

凡在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均可在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5天内凭准考证向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查分手续,填写查分申请表,并按规定缴纳相关手续费。

17.什么是自考实践环节考核?实践环节考核课程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实践环节考核是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自学考试应考者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按有关要求计入考生各科总成绩。

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列出的实践环节考核的课程,考生均应按规定要求,报名参加主考学校组织的实践考核。报考条件如下:

(1)实践技能考核课程:通过该课程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实践技能考核。首次报考理论课程的新生不得同时报考该专业的实践课程。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与答辩必须按专业计划通过所有考试课程且成绩合格、修满学分方可报名。

18.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是什么时候报名考试?

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答辩)的报名工作由各主考学校组织与实施,实践环节考核工作一年2次,5月和11月组织考核。

报名时间:上半年6月中下旬报名,11月考核;下半年12月中下旬报名,下一年5月考核。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成绩单---选择报考专业的主考学校---考生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及成绩单到主考学校继教院报名---交纳报名费。

考生根据自愿原则,自主选择专业主考学校,报名及考核工作具体事宜可登录主考院校继教院官网或电话咨询。

19. 什么是自学考试主考学校?

自考主考学校,是由各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和毕业论文答辩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0.考生的基本信息错误,如何办理修改?

考生的信息更改主要是指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更改,每年5月或11月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在各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并填写《自学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向所属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助学单位)提出更正申请,报设区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审核,最后经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审定后交信息处统一更正处理。

21.考生如何在网上查询自己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考生可进入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在自考专栏里点击“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和姓名后,显示所有成绩,在屏幕右侧选择毕业专业后,系统会自动显示是否能达到毕业要求。

22.如何申办自考毕业证?

(1)达到毕业条件的社会考生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考试院)办理申报手续,在校考生到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申报时先到县(市、区)招考办(考试院)或考生所在的院校自考管理部门刷新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照片为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缴纳毕业审查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2)考生不能同时申报办理专科、本科毕业,必须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半年后才能申报本科毕业。申报本科学历毕业的考生,除提供其专科、本科第一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以下两个证明材料之一: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学历认证机构出示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其他详细信息,考生可在每年的6月初、12初登录江西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栏目查看最新毕业审查通知。

23.考生领取毕业证后多久才能在全国学信网查询?

省级自考管理机构在每次办理完毕业审核后,会按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上网的工作和上网的具体时间由教育部负责。一般都需领取毕业证半年之后才可在全国学信网查询。

24.自考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25.自学考试有哪些免考政策?

(1)考生申请:社会考生由本人携免考材料,到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提出申请,在校考生由本人携免考材料,向所在学校自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考生于每年的4月、10月前可咨询县(市、区)招考办及学校自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时间,具体时间由县(市、区)招考办及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决定。

(2)免考课程: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或大学英语四、六级(省内)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

凡获得NCRE一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凡获得NCRE二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

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专科毕业者可免考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其他免考政策,考生可参阅《自学考试指导手册》或向报名点咨询。如有修订,可登录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了解。

26.什么是自学考试的转考,如何办理手续?

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省际转考事宜。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省际转考工作在每年的3月和9月进行,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办理转考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二个省份的准考证原件到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籍室办理。

另,自考免考、论文及实践课程成绩属于不能转出或转入的范围。

27.自学考试成绩有效期是多久?10多年前自考成绩有效吗?

很多省自考成绩没有规定有效期。目前考生在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上查询到的自考成绩或本人持有的2005年之前的单科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其自考成绩均有效。

但是,考过的课程不可能永远有效。因为考试计划会按照全国考委或省自考委的要求进行调整,也可能停考。如果考生的考试课程是在调整前考的,考试计划多次变更,已无法体现对接关系,则意味着无法使用。如果想继续报考课程,可以重新刷第二代身份证激活准考证号后,再在网上选报所需课程进行考试。

28.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遗失如何补办?

(1)考生遗失毕业证,可以补办学历证明书。考生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张二寸蓝底免冠彩照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办理。

(2)考生遗失《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生登记表》的复印件。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籍室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9.如何办理自学考试本科学位?

(1)考生在完成所有本科课程后有需办理学位证书的,应在申办毕业证前通过全国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并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半年内申请学士学位证。

(2)学位外语报名、考试事宜由各主考院校和省学位办负责组织。

30.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使用和待遇怎样?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