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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自考还有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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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01 11:46:20
自考虽说是成人学历,但它也是全国性大型考试,所以也是会有相关政策规定的,下面我们来说说关于自考的奖励惩罚规定!
先说说自考的奖励规定:
现在使用的自考规定,是1988年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2014年进行过两条修改,文件编号为:国发[1988]15号。
条例的原文可以在咱们之前介绍过的中国教育考试网官网,或 教育部官网 查到。
其中的第三十六条,规定了自考的奖励机制。
原文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或单位,可由全国考委或省考委给予奖励:
(一)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事迹突出的;
(二)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
其中第一条,是专门面向自考生的。
自考生如果有足够的实力,也会像高考状元那样受到尊敬和表彰。
当然,自考是水平性考试而不是选拔性考试,我们在能力范围内做到最好就行,把优秀当做习惯总是没错的!
再说大家最关心的违规惩罚:
条例中的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则规定了详细的行为处罚,分别是:
涂改应考者试卷,考试分数及其他考籍档案材料
在应考者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
盗窃或泄露试题及其它有关保密材料
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阻
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严重
而且自考生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考试是公平的,它不看你的家境,不问你的过去,不管你的性别、民族、年龄……
唯一就看你的成绩!
作弊不仅破坏公平,损自己的人品,还会面临很严重的惩罚。
首先,考生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省考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
一旦违规,越想拿证越拿不着!取消成绩白准备半年,停靠短则1年,长则3年……
这不是浪费自己的时间吗?
所以咱们都是聪明人,一定要踏实努力,靠自己的学习来换取真文凭哦~更多关于自考学历的疑问,可咨询四川自考网(www.tfzikao.com)在线老师!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自考服务”,及时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