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四川自考网,今天是2020年8月21日

自考资讯热线:028-65656189

距离自考还有28

当前位置: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考知识库 >

自考生哪些行为是违规的?

发布时间:2021-02-01 11:46:20

自考虽说是成人学历,但它也是全国性大型考试,所以也是会有相关政策规定的,下面我们来说说关于自考的奖励惩罚规定!

先说说自考的奖励规定:

现在使用的自考规定,是1988年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2014年进行过两条修改,文件编号为:国发[1988]15号。

条例的原文可以在咱们之前介绍过的中国教育考试网官网,或 教育部官网 查到。

其中的第三十六条,规定了自考的奖励机制。

原文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或单位,可由全国考委或省考委给予奖励:

(一)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事迹突出的;

(二)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

其中第一条,是专门面向自考生的。

自考生如果有足够的实力,也会像高考状元那样受到尊敬和表彰。

当然,自考是水平性考试而不是选拔性考试,我们在能力范围内做到最好就行,把优秀当做习惯总是没错的!

\

再说大家最关心的违规惩罚:

条例中的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则规定了详细的行为处罚,分别是:

涂改应考者试卷,考试分数及其他考籍档案材料

在应考者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

盗窃或泄露试题及其它有关保密材料

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阻

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严重

而且自考生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考试是公平的,它不看你的家境,不问你的过去,不管你的性别、民族、年龄……

唯一就看你的成绩!

作弊不仅破坏公平,损自己的人品,还会面临很严重的惩罚。

首先,考生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省考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
一旦违规,越想拿证越拿不着!取消成绩白准备半年,停靠短则1年,长则3年……

这不是浪费自己的时间吗?

所以咱们都是聪明人,一定要踏实努力,靠自己的学习来换取真文凭哦~更多关于自考学历的疑问,可咨询四川自考网(www.tfzikao.com)在线老师!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自考服务”,及时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