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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受理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8-23 16:50:25

四川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课程免试
课程免试是指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附件1),用考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7日
(二)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并缴纳免试审定费8元/科(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完成后部分免试类型还须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或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校本部考生将电子材料发到我校自考办邮箱,地址:45857832@qq.com;助学点考生材料请提到所属助学点。
未按要求完成免试申请流程中任意一项均视为申请不成功。
(三)申请材料
根据免试类型和相关规则,要求“其它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两个免试类型须提交申请材料,其它类型无需提交材料;
1.非学历证书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2上);
(3)非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的查验证明;
(5)非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入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2.其它学历证书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2上);
(3)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5)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复印件,并标识出用于免试的课程;
(6)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入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四)特别注意
1.考生提交申请前,须知晓《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要求,检查课程免试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内容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正确且一致,因考生填报错误导致课程免试不成功或免试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免试审核结论为“审核通过”不代表所有课程审核通过,考生需在详情中查看每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

二、考籍更改
考籍更改是指更改在籍准考证号下因注册错误或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予更改。
(一)申请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7日。所有转免考的先决条件在于:考生现有的应用型专业准考证号下必须取得至少一科合格成绩(以四川省平台https://zk.sceea.cn当前查询结果为依据),否则本次无法办理转免考。
(二)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完成后向教学点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或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校本部考生将电子材料发到我校自考办邮箱,地址:45857832@qq.com;助学点考生材料请提到所属助学点。
考籍更改申请无需缴费,未提交申请数据或缺少申请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申请不成功。
(三)申请材料
1.注册错误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准考证号下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还需提交报名单位出具详实的核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的注册、报考、参考及考试监考等情况)。
2.公安机关合法变更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以下相关证明原件:
更改姓名须提交含现用名和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更改身份证号须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公安部统一制式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四)特别说明
1.考生基本信息一经发现注册错误或公安机关合法变更,考生应首先申请考籍更改,基本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不能报名参加考试或申请办理其它业务。
2.涉及照片原因未通过毕业审核、照片注册错误等照片问题的考生,须本人在考籍更改申请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电子版照片,向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现场提交申请。
3.需要更换注册专业的考生,须本人在考籍更改申请时间内,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换申请表》(附件4)并现场提交至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由其负责审核和更换。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时间:2023年9月10日17:00前
2.材料接收:
(1)校外助学点考生:根据助学点要求,提交纸质材料或清晰的电子申请材料到所属助学点。
(2)校本部考生将电子材料发到我校自考办邮箱,地址:45857832@qq.com。
3.材料规整:
(1)同时申请多项业务须将材料分类整理提交;
(2)电子材料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内容(23.2次课程免试或考籍更改)”。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附件5。
(二)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表进行填写,要求书写规范工整,内容无缺漏,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完整,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
(三)2016年以前在其它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需要在我省使用档案中课程的考生请联系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换申请表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操作说明
 
                                四川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