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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自学考试2019年上半年毕业论文撰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2 14:39:13

各自考教学点及考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2019年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教务管理工作计划》安排要求,请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学院的要求做好毕业论文撰写(大自考考生不在此例,请联系08352885763刘老师)。

 

1、指导范围:2017年下半年入学(17.4次)及以前论文未通过的考生,考生必须拥有专科毕业证并且80%以上的自考专业课程成绩合格,才能上传论文,否则不予评审,不获得论文成绩(应届生应当在3月20号前获得专科毕业证并上传相应信息)。

 

2、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格式和要求撰写论文,1月2日开始根据时间安排表,完成导师选择、初稿和终稿提交。

 

考生登录论文平台选择指导教师,设置论文题目,上传论文初稿1稿。初稿共有三次上传修改机会,每名考生初稿中任何一次稿件老师审批为通过后,必须进入终稿提交,由老师评定论文成绩。初稿中边续三稿不通过者,本次论文不合格。

 

3、毕业论文撰写要求:按照“川农在线”—“教学教务”—“自学考试”—“论文实践”查看封面以及格式要求。点击>>>>

 

4、论文平台入口:“川农在线”-“学生平台”-“论文写作”(论文平台密码与学生平台密码相同)。

 

5、考生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毕业论文网上指导或未能达到各个撰写阶段要求的,毕业论文撰写指导时间顺延下一批次(2019年下半年)进行。

 

6、毕业论文选题、撰写、指导时间安排:

 

序号

参与对象

工作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描述

1

考生

1月1日至1月15日

选择论文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置题目及初稿第一次提交

考生通过学生平台内的论文平台选择指导老师,设置论文题目,并提交初稿一稿

2

论文指导教师

论文初稿第一次批阅

教师通过教师平台内的论文平台批阅考生提交的论文初稿第一稿

3

考生

1月16日至1月31日

论文初稿修改后第二次提交

考生根据老师的评语对论文进行修改后第二次初稿提交

4

论文指导教师

论文初稿第二次批阅

教师通过教师平台内的论文平台批阅考生提交的论文初稿第二稿

5

考生

2月1日至2月21日

论文初稿修改后第三次提交

考生根据老师的评语对论文进行修改后第三次初稿提交

6

论文指导教师

2月1日至2月21日

论文初稿第三次批阅

教师通过教师平台内的论文平台批阅考生论文初稿第三稿

7

学生

2月22日至3月10日

本、专科学生论文终稿提交

考生根据老师的评语对论文进行修改后进行终稿的提交(最后一次提交)

8

论文指导教师

论文终稿评分

教师通过教师平台内的论文平台批阅考生的论文终稿,并打出论文最终成绩(不能提交终稿,即本次论文不及格)

9

教学点、考生

临时通知

论文答辩

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本科考生参加

四川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