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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6-08-01 12:27:38
1、导师同意定稿并在论文系统中确定后,考生才能邮寄,否则寄到的稿件无效、影响答辩论文成绩等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英语专业,导师同意定稿后就可邮寄)
2、论文定稿收取时间:
所有专业:2016年9月1日—9月15日(以稿件到达川大自考办时间为准)
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邮寄到川大自考办,不得提前或延后,不收取自送稿件。
3、论文定稿资料包括:
(1)三证(身份证、准考证、大专毕业证)必须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一式两份。(证件复印格式,请见附件1)
(2)论文定稿一式三份(其中法律专业定稿中提纲和目录各占一页,具体要求请阅读公告中"自考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英语专业需另附论文初稿(一份);
注意:每份论文定稿必需有封面,必需要装订成册。
4、考籍、身份证、准考证、大专毕业证上所有信息必须一致,若不一致,考生必须开具公安机关或专科毕业学校证明,证明材料请邮寄原件,答辩时带上复印件。否则将不能参加答辩。
5、邮寄定稿通讯地址:(请在A、B中选择一种方式邮寄)
A:(平信、挂号):成都市九眼桥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自考办 邱老师
邮编:610064。电话:028-85412537 (因包裹邮递时间过长,一律不准予邮局包裹形式邮寄)
B:快递稿件地址(EMS、快递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街道科华街10号展业大厦405室四川大学自考办 邱老师 电话:028-85412537
附件1:证件复印格式(所有证件在一张A4纸上,毕业证缩小复印):
论文封面内容全部打印,论文定稿封面(包括英语专业)请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