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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6-12-19 12:46:16
一、学员撰写论文字数为:8000-10000字数;
二、学员对论文题目的确定,可以自行拟定,但应与法学专业相关,提倡选择自己工作实际相联系的法学方面题目。也可在我院所列的参考题中确定。
三、毕业论文基本要件要求:
①论文初稿准备阶段由考生本人自己撰写;这一阶段学员一定要与指导教师密切联系,听取教师给你提出写论文的具体要求。学员可通过网上平台或电话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提出自己写论文的基本思路或论文提纲,以便征求指导教师意见。
②论文定稿必须按统一规定封面完成(见附样表);
③论文定稿要有提纲、目录各占一页,论文内容摘要(300-400字符)和关键词(三个以上);
④论文内容要有三篇以上的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在论文的结束篇后标注明确,如:作者姓名、书名或文章名、出版者、出版年月日);
⑤论文定稿按A4标准页面打印后装订成册,其中三份按四川大学自考办通知要求寄交,学员应另自留一份(便于参加答辩使用或早请学位使用)且不得拖延时间寄送定稿。如果未按学校通知要求寄收定稿,学员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只好推迟到下一次重新再次提交论文申请。
四、学员准备论文资料和撰写过程中,不得抄袭他人成果;不得连续引用他人成果300字以上(引用他人部分需注明),如经发现该论文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五、论文设计时间步骤:按四川大学自考办规定的时间作好每一阶段的论文初稿及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