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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2-01-11 17:50:18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促进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应用型专业年度申报审批制度的规定,现就我校2012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应结合本学院的特色和学科优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在我省目前开考的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中(详见附件一),选择申报2012年将要举办的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科学合理地确定办学模式和类型。各学院要重点办好续办专业,扩大规模,确保质量,提高效益。2012年新申办的扩办专业,每个专业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00人。
各学院须将填写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申报表》(详见附件二)于2012年1月11日(本周三)下午17:00前发至QQ:1906395869或交到成都大学自考办(第8教学楼8211室)逾期未申报的学院视为2012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不招生。
特别提醒:
续办:目前已经开设的专业,还要继续开办
扩办:现未开设,准备在2012年开设
特此通知
附件一:
附件二:
成都大学自考办公室
201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