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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5 17:23:06

各学院(教学点):

根据川学位办〔2013〕12号文件安排,现将2013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2011年4月以后毕业的我校成教及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 申报条件 
根据《成都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教本科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通过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成教或自考本科学生在本科在读期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者可认定为通过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4、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须参加校学位办组织的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基础课的“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成教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触犯刑法受到处罚者。 
2、在读期间严重违背学术诚信,考试作弊(含协同作弊)、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记过处分或一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4、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5、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未提出学士学位申请者。 
6、成教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学位。 
7、因其他原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 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含取得学籍至申请学位前时间段内通过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学生)于2013年5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5105办公室汪老师处。 
四、 申报材料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2份(见附件,表中“学位外语统考成绩”统一填写为“合格”,不填写具体分数); 
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专升本学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2份。 
3、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5、本人2寸免冠照片2张,电子照片1份(不能交翻拍照片,15K以内)。 
6、自考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2份。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学校统一要求进行学士学位申报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地址:十陵校区五教5105办公室 
联系电话:84616796 
联系人:汪老师

 

附件: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