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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1月(18.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2 14:00:21

关于做好20181月(18.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20181月(18.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1816-7举行。为确保本次考试公平公正、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川教考院〔2017189号、市区考办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每场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30分钟,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按照规定,每堂考试开考15分钟后,学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并签字后离场,离开考场时不能带走试卷和草稿纸,凡交卷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立即出场并退到考点外。提醒学生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考试中途不得离场上厕所。

    2、提醒学生提前到考点熟悉交通线路(成都市公交咨询热线:85076868)、考场安排。考生所考各科的考点、考场、座号及考试时间,以《座位通知单》上内容为准。考场号为3位数,考室号为2位。考点地址在备注中有具体说明。座位通知单可通过网站查询座位考试信息,网址:

http://cx.sceea.cn(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3、本次考试考生持两证参加考试,两证指新版IC卡《准考证》(盖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专用章)和有效身份证件,严禁“两证(身份证、准考证)”不全或不符的考生入场参加考试。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军警官证,户籍管理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开具贴有考生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的证明(证件遗失的考生需要提供的证明)。户籍证明可以到就近的派出所打印

    4、准考证遗失的,不能参加当场考试,立即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学校的介绍信到考场所在地的自考办补办该次《临时准考证》,《临时准考证》只限当次使用。开临时准考证的时间本周星期五、星期六、星期天。

    5、凡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所持有的证件信息与考办的信息不符不能参加本次考试。携带的准考证必须与本次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号完全相同。即一个学生有几个自考准考证,一定要带与参考相同的,否则不能进入考场。

6、考生进入考场将采用金属探测仪对每位考生进行安检,禁止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各办学单位一定要提醒学生在参加考试时,除答题所用的笔和部分专业课程所规定准予携带的答题辅助工具外(见附件一),其它一切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参加考试。凡携带通讯器具(无线电话、对讲机和其它通讯工具)参加考试者,将视为舞弊并做严肃处理。提醒学生不得穿着特殊行业装束进入考场,更不得携带管制物品进入考场,凡将通讯器具带入考场将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7、本次考试全省考点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流媒体实时上传考场情况,考场实行全程录像,全国实行网上巡考。根据我省自学考试回放视频机制,在考试结束后随机抽查市州的考试监控视频,安排专人对视频进行回放审看,对在回放审看中发现的问题,经核实清楚后,对违纪、作弊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追溯处理。

    8、各办学单位在考前要做好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工作,要求学生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管理。凡考试时提前答题者将取消该科考试成绩;凡考试时夹带,按考试作弊情节处理,并按规定取消该次考试的各科成绩,情节较重的,将给予停考一年至三年处理;凡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按考试作弊处理,并按规定取消该次考试各科成绩,情节较重,将给予停考一年至三年的处理。对违规考生,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认真详细解读有关信息(考办、考点、网站等有关宣传),遵守考试纪律。现将我校学生201710月考试中违纪名单公布(见附件二),希望各办学单位做好本次考试纪律宣传工作。

9、凡参考考生,必须在《考场安排表》上签名,并在考试结束交卷时在考生离场签名表上签字。否则,作缺考处理,其责任自负。

10、 考生在考试时必须工整、准确、完整、清楚地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姓名、准考证号应写在试卷密封线内。凡试卷上姓名、准考证号、座号漏写或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者,该科成绩一律无效,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号为12位,考生必须将自己的准考证号从左到右一字(符)一格地填写在印有准考证号后面的12个小方格内。严禁在试卷上作任何符号(包括用铅笔打格子、使用涂改液等),否则该试卷作废。考生在答题完卷后,必须保证试卷完好无破损,否则该试卷作废,其责任自负。考生在答题时必须使用同一种颜色的笔作答,否则以作弊处理。

1120171月起,我省自学考试全面实行网上评卷,各办学单位要加强宣传,如:网站、现场宣传、印制告考生书等,告知考生参加考试需携带2B铅笔和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按考试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

12、在考试期间,为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请各办学单位将负责自考工作老师联系电话(见附件三)上报到校自考办,以便带队老师与学院及时取得联系。

二、20181月自学考试相关工作安排

1、查分工作。本次自学考试成绩公布后,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表》(具体见2017015-关于开展2018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考生需由本人到各办学单位填写申请。各办学单位在iZK 系统(http://izk.uestcedu.com/)“成绩管理”目录中的“查分申请”中录入相关数据后打印并上报,在20182712:00前将考生个人申请表(原件纸质版必须是考生本人手写,打印件无效)和汇总数据表(IZK系统中打印)纸质版盖章上报自考办。

三、20181月(18.3次)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会。

   会议时间:201812日(周二)下午3:00

   会议地点:继续教育学院四楼会议室

附件http://files.uestcedu.com/upload/001/file/article/20180102/20180102111153_1592.zip

附件一:本次考试允许携带答题辅助用品

附件二:四川省二〇一七年十月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名单

附件三:各办学单位负责自考工作教师联系电话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