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四川自考网,今天是2020年8月21日

自考资讯热线:028-65656189

距离自考还有28

当前位置:首页 > 自学考试 > 主考院校 > 成都工业学院 > 学院动态 >

成都工业学院2015年下半年办理转免考和考籍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4 16:19:38

请本次需要办理转免考和考籍更改的同学于9月3日前将材料交至郫县校区行政楼101办公室(自考办),请各考生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按时上交,逾期下次办理。      
(一)办理转免考
    1、办理转免考条件(简要):
(1)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或PET-4级及以上成绩合格证免考自考本科阶段《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一级B)成绩合格证免考自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
(3)持外省或省内其他准考证参加自考统考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相同科目(课程代码相同)的成绩可转入现有准考证下。
    2、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课程免考考生的身份证(双面)、准考证复印件各一份。
(2)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或PET-4级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一级B)证书者,申请课程免考时应出示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外省或省内其他准考证转入我校的自学考试考生,提供转考介绍信(或证明信)、成绩合格证及其复印件。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到自考办领取)。
自考课程转免考材料填写要求请参考附件。
(二)办理考籍更改
    1、考籍更改的内容
考生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等基本信息注册错误(个人基本信息可在报考时到wb.zk789.cn网站查看)或者个人基本信息进行了修改,需要办理考籍更改。
    2、办理考籍更改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考籍更改的申请。
(2)考生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盖鲜章)。
(3)考生身份证(双面)、准考证复印件各一份。
 

自考课程免考申请材料填写说明 

请同学们按照“免考申请表模板”仔细填写免考申请表中相关内容,注意以下表中项目的填写:

1.      “准考证号”

注意准考证号码务必填写准确无误;

2.      “报考专业”一栏后面“专”、“本”科

请根据本人所报自考层次用笔勾出,报读自考本科,勾“本”,报读自考专科勾“专”;

3.      “非自考毕业生毕业院校”

     填写“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4.      “毕业专业”

     为专科所学专业。

5.      “层次”

     填写“专科”

6.      “毕业时间”

“毕业时间”指的是学生专科毕业时间,若未毕业学生,根据自己的专科入学时间推算,专科学习3年后的毕业时间,毕业月份填7月,如20099月入学,毕业时间为20127月;已毕业学生按照本人专科毕业证上所写时间填写。

7.       “毕业证书号码”

未毕业学生,填写学生学号;

已获得专科毕业证同学,请根据本人专科毕业证书上面证书号码内容填写此项;

8.      “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请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9.       “申请免考课程”中“课程名称”

     填写需要免考的课程,比如“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等等。中国近代史纲要课程编码为03708,英语(二)课程编码为00015

10.  “原曾学过的课程及成绩”中的“课程名”

     此处填写用来免考的原课程,比如“毛泽东思想”,课程编码为00004

11.  “成绩”

免考“中国近代史纲要”请按照本人成绩表中原课程成绩准确填写,并将所交成绩表复印件中此项成绩用红笔勾出;若用四、六级免考英语(二),成绩填写80

12.  “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名称”

已获得专科毕业证同学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名称”后填写“毕业证复印件、成绩表复印件”,后面“证明材料”填写“2”份“2”页;

未获得专科毕业证同学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名称”后填写“成绩表复印件”后面“证明材料”填写“1”份“1”页;

注意:

    请同学们务必仔细填写自己的准确信息,以免因信息错误导致不能办理。

已获得专科毕业证同学请将填好后的免考申请材料、成绩单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左角粘贴一起,交往自考办。

未获得专科毕业证同学请将填好后的免考申请材料、成绩单复印件,左角粘贴一起,交往自考办。

请在附件中下载空白免考申请表和申请表填写模板,若有疑问,请到我校自考办咨询,或来电咨询,电话:87992198

1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doc

2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模板.doc

自考课程免考申请材料填写说明.doc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自考学生考籍更改规定
一、 更改考籍
        更改考试是指更改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一律不得更改)
二、 更改时间
        办理更改考籍的考生,在上半年1月15日前,下半年为8月15日前,向我校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更改原因、更改内容等,并出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 出示材料
        考生所需出示、提供的材料为:
        1、学生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证明上必须有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照片,证明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印章(红印)。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考生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四、 更改结果查询
        考生提交材料后在最近一次报名报考时到自考办查询办理结果。
五、 补办准考证
        考生更改考籍成功后在最近的一次报名报考中登记补办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