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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2-21 15:07:32
西科大学位字[2012] 4 号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学位办[2011]4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成教本科学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成绩认定条件
1.成教本科毕业生可用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代替成教学位外语考试成绩申请学士学位;考生所在省份没有统一要求学位英语考试的,可以参加四川省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也可以四、六级成绩代替。
2.英语四、六级成绩取得时间应在该生所申请本科专业取得学籍至申请学位前。
3.成绩合格标准应达到380分(含380分)以上。
二、成绩认定程序
1.学位申请者提供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成人网络教育学院教务部门负责学位申请者的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的认定工作,对达到成绩合格标准的,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系原件复印件”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3.成人网络教育学院教务部门负责达到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认定合格标准的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审核相关工作。
三、其他
1.学位申请者和成人网络教育学院教务部门对所认定的成绩负责。学校对成绩认定过程中出现的舞弊行为,严格查处。一经核实,取消学生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并按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经授予学位的,撤销其学位授予。
2.此办法不适用于英语专业。
3.此办法与上级相关文件相冲突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西南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