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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申请2020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 14:58:00

各相关单位:

现就2020年下半年申请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内江师范学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以下简称《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详见内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官网HTTP://jxjy.njtc.edu.cn“办事指南”栏目),做好申请报名工作。

一、申请对象

2018年12月及以后毕业的内江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流程

学生提交个人申请材料→二级学院(教学点)收集材料初审→二级学院(教学点)提交材料继续教育学院复审→继续教育学院汇总材料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终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终审名单进行评议→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示→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二级学院(教学点)发放证书。

三、申请材料

(一)、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学士学位材料封面页(详见附件1,准确填报相关内容,按要求顺序准备相关材料)。

2、《内江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详见附件2,共两页,须双面打印,填表前先阅读填表须知;专业代码及学位门类查询详见附件3)。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操作步骤详见附件4)。

4、《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中规定支撑外语水平达标的原件及复印件(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上需写明“该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学生”,并加盖考点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5、成绩单复印件(成考毕业生)或学籍表复印件(自考毕业生)。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2张1寸近期蓝底背胶(不干胶)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电子照片(采集标准详见附件5,需与递交的蓝底照片一致,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格式为:jpg图像,文件大小在16KB以内)。

8、承诺书(见附件6,打印并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并盖手印)。

9、申请人信息(见附件7,认真填报,不得有误,电子版传教学点)。

(二)、二级学院(教学点)提交材料要求

1、收集学生申请材料初审,每份材料按封面页表格标注的顺序整理成册。

2、电子照片统一发送至QQ邮箱2316961160@qq.com。

3、按专业顺序汇总附件7申请人信息,电子文档通过QQ上传。

四、申请时间

1、学生申请时间:自2020年10月9日起至2020年10月24日止。

2、二级学院(教学点)提交时间:截止2020年10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1、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二级学院(教学点)提交申请材料,校本部原则上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2、各二级学院(教学点)按《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精神,初审学生申请材料,并当面退还原件。

3、经初审后的申请材料,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务必在截止时间前统一提交校本部,过期不再接收。

4、学士学位证书由相关二级学院(教学点)统一领取发放给申请者本人。

 

内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9月27日

2020下半年内江师范学院申请学位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