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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自考还有28天
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5-05-25 14:47:45
各学院、助学点及自考生:
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6月办理自考毕业证的相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2015年5月28日左右学校自考办将下发预提学生名单。请各单位通知预毕业学生在学校自考平台中核对学生个人信息:主要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及民族与学生提供身份证件是否一致以及毕业专业和课程代码是否正确。除民族信息外如其它个人信息有误,本次将不得申请毕业。
申请毕业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后经相关助学点负责人签字,由考生自行保管。
二、2015年5月29日—6月5日前上交办理毕业证的相关材料,过期不交视为本次不申请毕业。非工作日不上班。
1.申请专科毕业学生提交:①《毕业申请书》(附件1) ②学籍表
2.申请本科毕业学生提交:
①《毕业申请书》 ②学籍表
③专科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151次取得其论文成绩的以外,其余考生由各学院及助学点上报该批考生的学历信息表(附件2)。请务必确保《信息表》内容准确。如未报或所报《信息表》未通过审核本次将不得办理毕业。如专科学历信息与现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学信网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截止上报时间:6月5日。
4.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列的考生,若属于使用同一准考证号跨专业报考,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的毕业条件,考生还须提交更改课程专业编码申请表(附件3),由助学点汇总后交学校自考办(教学点交更改课程专业编码汇总表电子档)。
凡使用已办理毕业证的准考证号申请办理第二个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填写同一准考证号办理第二个专业毕业申报表(附件4)。由助学点汇总后交学校自考办。
5.凡民族错误的必须在提交毕业材料时提出更改申请(由教学点汇总后报自考办)并附上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三、要求:
①.《毕业申请书》必须考生本人亲自填写并签名,不得打印。且内容清晰,明确。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也必须清晰可见,否则将不予办理。其中“审核意见”一栏由各助学点填写。
②.身份证丢失的必须提交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复印件。
③.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提供的专科复印件或《备案表》印在学籍表背面。
学籍表在我校自考管理平台中打印。
④.以上材料一生一份,(《毕业申请书》在上,学籍表在下),所有材料均分专业,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序。
使用附件的相关表格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相关单位根据本通知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和准备,务必将通知内容周知相关考生。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本次办证工作。未尽事宜咨询学校自考办。
附件
西华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