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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自考关于缴纳第二学年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4 17:22:16

高教自考关于缴纳第二学年学费的通知

高教自考广汉教学点考生:

 请我院高教自考广汉教学点空中交通运输(空管、飞行)、交通运输(民航运输)、航空维修工程管理专业的二年级考生(注册考次为123)在2012年9月30日前将学费通过银行电汇至学院指定帐户,或直接到学院财务处收费科缴费(21栋1楼),缴费后请将银行回执单或发票复印件印传真至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

 凭收费发票原件可以到教材科签字领取第二学年教材。

 为保证考生教材的领取,请考生尽快缴费。需要邮寄的,教材科将按考生个人系统的地址邮寄。如有修改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的,请于6月20日前与自考办联系。

飞行学院本部(广汉教学点)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及方向

培训费

(元/学年)

教材资料

费等(元/学年)

办证、毕业

设计费

合   计

(元/学年)

备     注

空中交通运输

3500

教材资料费不包括课程免考、学位英语考试。

二年级170

480元

4150

交通运输(民航运输)

3000

二年级310

480元

3790

航空维修工程管理

3500

二年级245

480元

4225

 广汉教学点收款帐户:

开户行:工行四川省广汉市民航飞行学院支行

帐号:2305001009022101563;

收款单位: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院直;

汇款项目:准考证号+考生姓名。(必填)

联系电话:0838-5183150

传真电话:0838-5190240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