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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院]高教自考关于缴纳第二学年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7 14:53:01

高教自考广汉、成都航院教学点考生:

请我院高教自考空中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民航运输)、航空维修工程管理专业的二年级考生(注册考次为143)在2014年9月30日前将学费通过银行电汇至学院指定帐户,或直接到学院财务处收费科缴费(21栋1楼)。家长代考生缴费的,汇款时必须注明考生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码,以便财务对账。

为保证考生教材的领取,请考生尽快缴费。领取第二学年教材的时间另行通知。需要邮寄教材的,教材科将按考生个人系统的地址邮寄。如有修改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的,请于6月10日前登录继续教育网个人系统进行修改。

飞行学院本部(广汉教学点)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及方向

培训费

(元/学年)

教材资料

费等(元/学年)

办证、毕业

设计费

合 计

(元/学年)

备 注

空中交通运输

3500

———

教材资料费不包括课程免考、学位英语考试。

二年级248

480元

4228

交通运输(民航运输)

3000

———

二年级326

480元

3806

航空维修工程管理

3500

———

二年级265

480元

4245

广汉、成都教学点收款帐户:

开户行:四川省广汉市工行飞院支行 帐号:2305001009022101563;

收款单位: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院直; 项目:(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汇款时此项必填)

联系电话:0838-5183150

传真电话:0838-519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