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资讯热线:028-65656189
距离自考还有28天
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5-04-13 16:11:50
四川警察学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
成人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为了做好我院2015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已获得侦查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证、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不含毕业论文成绩),且已通过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或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合格的学生,欲申请学士学位的请于2015年4月20前提交以下材料:
1、 《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从学院自考网下载,填写时注意课程成绩与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卡上的课程成绩顺序一致。注意主干课栏填写:主干课(1)侦查措施与策略;主干课(2)经济犯罪侦查;主干课(3) 审讯学。表内“毕业学校”、“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和“拟授予学士学位门类”栏已经填写好,不用再填写)。
注意:学士学位申请表必须交打印表(不收手写表格)。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卡原件(复印件);
4、学位英语合格证或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必须是在就读自考本科期间获得的)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注明:如果考生不是在我院参加的四、六级英语考试,须提供本人参加四、六级英语考试学校教务处的证明材料。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交蓝底2寸纸质照片2张,同时将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下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同版,照片规格20KB)发在邮箱1695646569@qq.com里。
请将以上资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提交材料,电话号码,于4月20日之前将资料交至学院教务处自考办。联系电话:0830-3113204。
四川警察学院自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