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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关于2015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9 14:28:33

为做好我院2015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已获得我院侦查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证、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不含毕业论文成绩),且已通过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或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合格的学生,有意申请学士学位的请于2015年10月16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注意:学位申请表必须打印(不收手写填表),填写时课程成绩应与学籍卡上课程成绩顺序一致;主干课程栏填写:主干课程(1):侦查措施与策略;主干课程(2):经济犯罪侦查;主干课程(3) :审讯学。表内“毕业学校”、“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和“拟授予学士学位门类”栏已经填写好,不用再填写。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

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卡原件、复印件(两份)。

4、学位英语合格证或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两份)。注意:证书必须是在就读自考本科期间获取的,如果考生不是在我院参加的四、六级英语考试,还须提供本人参加四、六级英语考试学校教务处的证明材料。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6、交蓝底2寸纸质照片1张,同时将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下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同版,照片规格20KB)发在QQ信箱(1695646569@qq.com)。

请将以上资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材料清单,于10月16日前将资料提交至学院自考办老师处。咨询电话:0830——2362641。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四川警察学院自考办

/p>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