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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答辩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9 14:03:43

四川警察学院自学考试2021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答辩拟于2021年3月27日-28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形式:因疫情影响,本次答辩采用会审形式进行,考生不到现场。

二、提交材料:

(一)提交时间:2021年3月15日-25日。

(二)材料目录:

1.论文电子稿一份。

2.开题报告一份(见附件)。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评定表》一份(见附件,评定表内容包括:封面、论文摘要、指导教师意见、评审教师意见、答辩小组意见、主考学校意见及省自考办意见,共四页)。

4.《四川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本科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记录》(至少三次)(见附件)。

5.第二年学费缴费凭据。

注:第二年学费为3000元,未完清费用的考生请先到四川警察学院微信公众号“缴费大厅”缴费,老公安管理专业转侦查学专业的学生交纳论文答辩相关费用750元。

(三)提交方式: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并以“学号+姓名”形式命名后发送至cjzkb414@163.com。

三、查重检测:

​所有论文都将采用知网查重系统进行查重检测。重合率高于30%的视为不合格,不再进行会审。

四、修改与提交

通过会审的考生须根据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仔细修改,并在2021年4月2日前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论文终稿五份。未按要求修改并提交论文终稿的,毕业论文成绩记零分。

五、咨询电话:0830-2362641

四川警察学院教务处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附件【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