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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3 17:46:45

四川警察学院自学考试应用型公安管理学专业2023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答辩拟于2023年3月25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8:30。

二、答辩地点:四川警察学院(泸州校区)

三、查重检测
毕业论文均需进行查重检测,由考生于3月20日前登录学校“知网论文管理系统”自行检测。重合率高于30%的视为不合格,不能参加答辩。

四、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2023年3月14日-20日。
(二)提交地点:学院行政楼B402
(三)材料目录:
 1.论文电子稿一份(以“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cjzkb414@163.com)。
  2.纸质论文三份(装订好)
 3.开题报告一份(需指导教师签字)(见附件)。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评定表》一份(需指导教师签字)(见附件,评定表内容包括:封面、论文摘要、指导教师意见、评审教师意见、答辩小组意见、主考学校意见及省自考办意见,共四页)。
5.《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记录》(至少三次)(见附件)。

五、缴费
未完清学费的考生请到四川警察学院微信公众号“缴费大厅”缴费。
注:第二年学费为3000元。(若有无法缴费请的考生,可在论文答辩群内联系)

六、修改与提交
通过会审的考生须根据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仔细修改,并在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论文终稿五份。未按要求修改并提交论文终稿的,毕业论文成绩记零分。

七、咨询电话:0830-2362641

八、论文答辩临时QQ群


 
四川警察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附件【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