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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2-05-07 17:50:34
接川学位办[2012]12号文件和校学位办通知,本次学位申请截止时间为
一、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1.参加四川省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
2.2010年4月以后获得成人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3.成考生在校平均成绩达到75分(不含毕业论文成绩),毕业论文合格。
还需加试专业主干课程。
4.自考生在校平均成绩达到65分((不含毕业论文成绩),毕业论文合格。
二、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准备的材料:
1.专科、本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及复印件。
3. 填写申请表需要的本科在校学习的所有成绩。
4.两寸蓝底照片两张,并交电子版照片。
电子版照片发送QQ邮箱:384693369,照片以申请人名字命名。
三、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地址:攀枝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
联系电话:0812-3372896
攀枝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