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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08-03-01 15:53:52

1、自学考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2、哪些人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3、自学考试的学习形式有哪些?
自学考试的主要学习形式是自学,考生也可以参加面授、函授、业余辅导及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的自考助学班。
 
4、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学历和待遇如何?
自考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相关劳动人事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择优录用、聘用或调整他们的工作,工资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符合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主考院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5、考试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四川省自学考试每年组织四次,成都市范围内每次考试均允许新生报名。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1、4、7、10月。大致时间为:1月和4月:中旬的周末;7月:上旬的周末;10月:下旬的周末。具体考试日期以当次报考的课程表为准,具体考试时间上午为8:30-11:00、下午为14:00-16:30。
 
6、考生可否同时报考两个专业?
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我省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应量力而行,科学安排学习时间和报考课程,以免顾此失彼。另外,同时报考本专科专业,有可能影响自考本科毕业以后的学位申请。
 
7、自考报名在选择专业时的限制有哪些?
原则上,考生可在开考的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是,我省部份专业对报考对象在职业或文化程度上作了必要的限制。
①报考自考各本科专业,必须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②短线(应用型)专业要与主考院校联系报名,不能在县区自考办报名。
③部份专业属部门委托开考,非系统在职人员不能报考,具体情况参见当次课程表上的说明。
 
8、怎样办理自学考试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新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老考生可凭IC卡准考证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新生必须本人现场报名并照像(持身份证);
②必须准确无误地填写机读卡;
③必须仔细确认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记住领取座位通知单的时间;
④新生注册时的必须填涂与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的姓名和18位身份证号,以免影响毕业证网上注册;
⑤核实自考办打印的报考清单上的所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果有误,应当即申请更改;
⑥新考生首次必须在自考办注册报考,成都市范围内的已办新IC卡准考证的考生则可以通过电话报名(咨询95088)。已办理新IC卡准考证的考生可在省内跨地区报考。
 
9、首次报考为什么要考生本人亲自办理?
①自考的特殊性决定了自考工作在每个环节都要尽量杜绝“冒名替考”的可能性。
②新生填写机读卡,一定要本人的笔迹,以便在必要时与试卷的笔迹相核对。
③自考办要核对考生本人是否与身份证相符。
④首次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专业等填涂有误,将给考生以后考试、办证带来许多遗留问题。
这就决定了新生第一次报考时,无论再忙,再远,都要亲自办理,这些措施都是为了维护自考的声誉和考生的利益,希望广大考生予以理解。
续报的老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报名手续,但将准考证交给委托人,并向委托人交代清楚所报考的专业、课程以及报名注意事项,避免出错。成都市范围的老考生也可以通过电话报名(95088)。
 
10、考生临考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首先,要养精蓄锐,不要“开夜车”,以保持旺盛精力。
其次,考生在考前应熟悉考试时间、课程、考场、座位号及考生注意事项,提前熟悉考试环境,思想上做好适应考场气氛的准备。
另外,考生一定要多看几遍考场周围张贴的注意事项或有关规定,防止出现不该出现的差错。只能带当次考试允许携带的物品,不要携带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再次,考生应准备好自己应带的所有东西,如考试辅助用品:直尺、三角板、量角器、橡皮、笔、圆规等,钢笔最好带两支,吸足墨水;生活用具如手绢、手表等;特别注意的是不能忘记带准考证、身份证。考生出门时应检查一下上述用品证件是否带上装好,同时要防止丢失。
最后,要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起居。自学考试的考场大多设在市内中、小学校,考场不易寻找,最好提前半小时到考场,稍事休息,以便应考。另外,有些外地考生考试期间吃住在城里,因而,饮食起居要有规律,防止病伤事故的发生。
 
11、考生在考场应遵守哪些规则?
①考生凭准考证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室,按指定的座位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座位通知单放在课桌的左前角。
②考生不得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室。进入考室后,须将携带的书籍、文具盒、衣物等交监考人员集中存放;进入座位时,只准带考试必须的文具和当次考试准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品,如简单计算器(不带存储功能)和绘图工具(理、工科专业)。
③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考点考场、姓名、考号和座位号等。
④考试铃响,方准答题;迟到15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室;考试30分种后,方准交卷离开考室,答题须在统一印制的试卷上用蓝水笔或黑水笔书写(不能两种都用);字迹须工整、清晰,用铅笔、红水笔(有特殊规定的课程除外)书写的答卷以及书写在草稿纸上的答卷一律无效。
⑤考试时不得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任何问题,若对试卷分发有疑问或文字印刷不清时,可举手询问。考场中,不准互相借用文具和计算工具。
⑥考生进入考室后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吸烟,考试期间不得上厕所。考生不论因何种原因离场后均不准再次进入考场。
⑦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课桌上,在监考人员的组织下迅速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交卷以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⑧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考试时不准夹带、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及使用企图作弊的其它手段,否则,按违反考试纪律论处。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应考者,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12、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如何处理?
各级自学考试机构十分注意考试的严肃性和信誉,把质量视为生命,并制订了一系列严密的工作规程和极为严格的工作纪律、考试纪律,以维护国家考试的权威性。
按教育部颁发的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不论是考试工作人员还是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都会受到相应严厉的处罚。就考生而言,违纪舞弊者轻则取消成绩、通知单位,重则停考、取消考试资格,直到交公安、司法部门绳之以法,并且处罚情况均载入考生本人考籍档案。
作为自考生,应明确学习目的,端正思想,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13、哪些考生可以提出免考申请?
下列在籍考生(指参加我省自学考试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且未毕业的,以下同)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相关课程的免考申请: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毕业生;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退学生、肄业生;
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第二专业,需将已毕业专业中的合格成绩免试现有专业相应课程的;
④在籍考生改报其他专业,需将原专业合格课程转入新报专业的;
⑤在籍考生跨省或跨县区报考相同专业,需将各地考籍合并到本县区的;
⑥2002年新计划实施以前的在籍考生,按要求需办理课程免试的;
⑦参加自考符合免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条件的;
⑧在籍考生取得非学历证书(如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需免试自考相关课程的;
特别提醒考生:如果同一个专业的各科合格成绩不在同一个准考证号上,必须通过办理免试合并成绩后才可能毕业。
自考本科毕业理论课程即将全部通过时,考生必须提前与主考院校联系论文撰写及答辩事宜,否则将延误毕业时间。
 
14、哪些课程可以免考?
①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参加自学考试所报考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其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可从学分、学时等方面判断,1学分相当于18学时)考生所报考专业开设的课程(注:自考各专业间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均可互免;课码不同,但名称相同的,高学分课程可免考低学分课程)。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以及成人高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专科专业,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
③关于考生原自考合格的公共政治课程的免试:
“政治经济学”可免考“邓小平理论概论”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哲学”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革命史”或“中共党史”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
④非学历教育考试可免试的课程:主要是全国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
 
15、本科毕业考核有什么规定?
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段考生毕业考核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撰写毕业论文,二是参加论文答辩。
省考办规定,凡参加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核,必须是按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本科段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段毕业证书原件、本科段规定课程的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考院校登记姓名、专业、档案号、论文题目、工作单位或家庭详细通讯地址、邮编以及电话号码等,考生报名后个人准备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考生可根据主考学校提供的题目自行确定,撰写论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主考学校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必须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论文送交主考学校评审通过后,考生方能参加答辩。答辩的具体时间,由省考办和主考学校确定并通知。
 
16、如何办理毕业证书?
自学考试考生,凡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课程实验、实习,技能考核等实践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可以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考生接到最后一门单科合格证后(本科专业必须先行论文答辩),上半年在五月底或六月初,下半年在十一月底或十二月初,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到所在区县自考办申请办理,经审查毕业手续合格后,领取《毕业生登记表》,考生务必认真如实填写表中要求的有关内容,在指定时间内连同近期同底版彩照一寸的2张、二寸的1张交给区县考办。办理本科段毕业,必须交验专科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经审查合格的毕业生,由省考办统一组织市、地招考办办理验印手续。毕业证书发给毕业生本人,《毕业生登记表》由毕业生本人转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
毕业时间:上半年6月,下半年12月。 颁发证书时间大致为:上半年8月,下半年为次年2月。
 
17、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学位?
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向本省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具体办法请向省高教自学考试办公室或有关主考学校查询。
 
18、遗失了准考证能否要求补发?
IC卡准考证是报名参加自考的资格凭证,报名、考试、领取单科合格证及毕业证书、转考、免考等,均要出示准考证,因此,考生的准考证应妥为保管。如有遗失,须持效身份证件和以前考试的单科合格证等能够证明你本人参加过考试的资料,到省考办(芳草街26号)申请补办。
 
19、未及时办领或遗失单科合格证怎么办?
考生课程考试合格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单科合格证书。若因逾期不领造成单科合格证遗失,一律不补发,但该科考试成绩仍有效。遗失单科合格证书者,在办理毕业手续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交县区自考办审查核实并打印自考学籍表作为成绩凭证。
 
20、自考毕业证遗失怎么办?
凡因自考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需要申请办理毕业证明的考生,需在省或市(州)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申明,刊登清楚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姓名、**专业、**号毕业证书,因遗失或损毁等特此申明等内容。本人持刊载原版报纸一张(不能剪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寸免冠黑白照片一张、本人申请(须写明遗失损毁等原因、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章),到原申办毕业证书所在县区自考办申请办理,申报时间为每年的6月初和12月初,全省汇总后在当次办理毕业证书时一并办理。
 
21、考生工作调动、迁居或长期在外工作如何转考?
考生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或长期驻外地工作等原因,可以变更报考地点就近报考。
①省内转考,考生可直接到转入地以新生身份报考,在取得一科以上合格科目后在转入地办理免考手续即可合并考籍。已办理IC卡准考证的考生,可以不换证跨地区报考。
②转往省外,考生如果不再回四川报考,可到报名地县区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每年一月初或八月初办理),凭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到省外报考或办理考籍转入合并手续。
③省外转入,应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意后出据转考介绍信,注销准考证;考生在四川省内报考并取得一科以上合格成绩后,凭转考介绍信办理免试(每年的一月初或八月初)将省外成绩合并到四川的考籍档案中。
 
22、请问自学考试是否限制及格率?
自学考试对及格率没有任何限制,作为学历检验考试,自学考试在课程考试命题上,以普通高校相同层次、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参照标准。每次考试,考生无论人数多少,只要达到这个标准,就可获得合格成绩。如果达不到,自然也就不能及格。因此,考生要想在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唯一的捷径就是认真读书,在全面理解的基础上,系统的掌握并能灵活地运用所学知识,切忌猜题押题和临时突击。
 
23、什么是学分制?学分与考试成绩是一回事吗?
所谓学分,是高等学校计算课业时间的单位,学生读够规定的学分才能毕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的学分,我省计算办法统一规定为:参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课程的授课时数,相当于18周授课学时的内容份量为1学分。一门课程考试只要取得60分以上成绩,就可以得到该课程所规定的学分。
因此,学分从一定程度上反映该课程的难易程度,而考试成绩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考生掌握该课程达到的水平。
 
24、某一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与指定教材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自学复习以什么为准?
以课程考试大纲为准。教材提到的内容,而考试大纲没有涉及,则不要求掌握;考试大纲提及的内容,指定教材没有涉及,仍要求掌握,对此,考生应参阅有关参考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