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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05-05-25 19:04:01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能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它群众团体组织从事行政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专科基本要求: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及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课程考试水平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同类专业专科的要求相一致。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规定的16门课程成绩合格 ,累计达到78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道德修养 大学语文(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 政治学概论 行政管理学 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 市政学 法学概论 人力资源管理(一) 公共关系学 管理心理学 英语(一) 现代管理学 公文写作与处理 |
3 3 2 4 4 6 6 4 6 6 6 4 5 7 6 6 |
含时事 |
四、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考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