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
从农民负担问题看中国农村政治关系的变化
农民负担居高不下近年来一直是令中国政府颇为头痛的问题。中央政府每年都要发出通知或指示,严禁各地擅自增加农民负担。但这种年复一年地三令五申恰恰说明这些措施并没有取得满意的成效。本文以田野调查的资料为基础,通过分析农民负担中上交国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部分各自占的份额及其历年的变化情况,试图弄清农民负担增加的主要来源在哪里,及其原因是什么。然後还要探讨这种现象的理论含义。

农民负担:个案研究
北村是江汉平原上一个普通的村子。全村441户,2330人,共有耕地2571亩。村办企业完全是空白,村集体的开支除了长江堤外的芦苇每年可卖10多万元钱之外,都得从农民身上想办法。按当地统计站的数据,该村1994、95年农民的人均收入分别为1100和1600元,接近全国的平均数(1994和95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221和1500元[1])。

为了弄清农民负担加重的根源究竟在哪里,本文把农民上缴的各类款项分为三大块:交给市以上政府的,主要包括需上缴国库的农业税和特产税,农业开发基金,以及全市统一征收的一级电排费和血防统筹费等;镇政府征收的“五统”[2]费,镇集资以及其他由镇政府决定征收的款项;村级提留,包括“三提”,村共同生产费和村集资等。

表11989-1996年北村农民负担统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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