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考动态
内蒙古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根据教育部2011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两年,高中起点升本科四年,高中起点升专科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两年半,高中起点升本科五年,高中起点升专科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学校的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2011年全区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继续统一使用教育部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以下简称分省计划)编制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均必须使用“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管理部门及所属成人高校的帐户和密码,通过“系统”网上审核、调整、打印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分省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教育部分省计划管理“系统”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类、分校、分专业的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对象

  (一)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主要招收在职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其中,医学门类各专业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

  (二)免试招收户口在我区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四、报名

  2011年全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继续实施报名和分省计划编制办法改革。根据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发文《关于在各类教育招生考试中使用二代身份证的通知》(内教办[2008]57号)要求,我区各类教育招生考试考生报名都要使用二代身份证。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一)报名时间

  8月15日起至8月25日17时30分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现场照相及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地点

  报考成人高校的考生,到考生户口所在地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照相及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因特殊原因,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批准后方可报名。任何成人高校、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成人高考。

  (三)报名办法与步骤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按照网上预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照相及报名信息签字确认的顺序进行。

  1、准备网上支付凭证。我区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实施网上支付报考费的办法,考生需提前准备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

  无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行)的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也称金穗卡)的考生,需要到当地农行营业网点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并存储一定金额的钱款用于网上缴纳报考费用。农行存折不支持网上缴纳报考费用。

  通过农行实现网上缴纳报考费有两种方式:

  a、网上银行:在农行营业网点开通网上银行,申请办理K宝证书或动态口令卡;

  b、电子支付卡:自行登录农行网站https://www.95599.cn免费开通电子支付卡。

  相关使用说明详见中国农业银行网站https://www.95599.cn。特别提醒考生一定要提前办理,以防因农行营业网点储备的银行卡和用于网上银行的K宝证书、动态口令卡等相关介质不足,致使当次不能够成功办理,或者长时间排队等候。

  2、网上预报名。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进行预报名。考生在预报名时,要认真、细致、准确地录入每一项基本信息,要对录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 “报考层次”、“应试外语语种”、“答卷文字”、“招生类别”、“报考科类”这几项决定了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和入学。考生必须填写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仅限区内移动电话号码),此手机号码用于接收报名系统发送的校验码,不可以多人重复使用,考生只有收到此校证码方可进行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交费、修改志愿等操作。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填写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证书编号。考生需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学历查询”栏目通过“本人查询”功能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已注册用户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查询,未注册用户先注册方可查询。

  考生预报名时还需填报志愿,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根据实时排名信息修改志愿;录取阶段,一志愿录取完毕后如有剩余计划,未录取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可补报志愿。

  预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考生将接收到含有考生姓名、预报名号和密码的手机短信。考生自行打印《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预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预报名登记表》)。考生要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和短信发送的验证码。

  3、报名资格初审。在职职工考生持《预报名登记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非在职职工到乡(苏木)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单位依据《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对考生报考条件及享受照顾政策的证明进行严格审核,在《预报名登记表》相关栏目填写“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乡(苏木)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预报名登记表》需存入考生报考档案。

  4、网上支付报考费。根据内价费发[1999]36号文件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费每人4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0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史地、理化均按2科计算),报考专升本的另交试卷费每人每科3元。

  即:高中起点专科报考费75元,蒙授考生外语和汉语文两种全考者85元;

  高中起点本科报考费95元,蒙授考生外语和汉语文两种全考者105元;

  专科起点本科报考费84元,蒙授考生外语和汉语文两种全考者94元。

  网上支付成功后将接收到缴费成功的手机短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完成后期报名手续的,一概不退款。

  5、现场审查报名资格。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原件、二代身份证、报名资格初审盖章后的《预报名登记表》、专科毕业证书(指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和享受录取照顾的证明材料到网上预报名时所选的户口所在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持以下材料:

  a、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系指由国家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信息打印件。

  c、享受照顾加分录取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凡属盟、市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考生须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受奖情况属实”字样,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凡属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盟市级有关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享受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享受照顾录取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由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公章。享受照顾录取的有关证明截至8月25日17时30分止,后补证明无效。

  d、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免试入学考生持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的考生分别持由国家及地方相应政府部门颁发的所述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到所在地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

  各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设专人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认真核验考生享受录取照顾条件证明、专科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和本人所填信息是否一致。

  6、现场信息采集和确认。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读取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后给考生照相,并由系统自动生成该考生的考生号,打印《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审查意见,由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并将《预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和享受照顾加分录取条件和证明材料装入《考生档案袋》组成考生纸介质档案,现场交给考生,由考生本人交给录取院校。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与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签署《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承诺书》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报名无效,不给其发放准考证,不许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考生号由16位数字字符组成,前两位代表年份,接下来的六位是地区代码,接着是招生类别和科类代码,最后五位是顺序号,顺序号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分配,对一个旗县区来说顺序号范围为00001—99999,每位考生的顺序号不能重复。考生号作为考生的唯一标识,是今后各种统计报表、上报教育部数据及考生信息查询的关键字。

  如:呼市新城区某考生于2011年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文史类,顺序号为00001,则其考生号应为:“1115010214100001”。

  在《报名登记表》中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以便招生部门、招生院校和考生直接联系。凡因考生本人确认失误、确认不认真或委托他人签字造成的信息错误,在考试、录取以及录取院校注册等方面所产生的错误,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报名时,须将院校与专业志愿一并填报。

  各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在办理考生报名手续时要为报考高中起点艺术、体育类的考生打印《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艺术、体育类术科加试成绩登记表》,为参加术科加试时使用。

  (四)报名数据汇总统计及考场编排

  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根据核实好的“考生报名信息库”,制作考场设置数据库,使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研发的程序编排考场,编排考场时生成考生座位号。《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和桌签在基层招办办公平台网上打印,由各盟市自行设置是由盟市打印或者旗县打印。《准考证》由考生所在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于考前10日内发放给考生本人。

  (五)《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为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形成诚信守纪的文明考风,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要在报名时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点击同意方可进入报名系统。这是从严治招、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诚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统考科目

  (一)汉语授课高中起点升专科,按文理科,统考科目为3门。

  1、文史类、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

  2、理工类、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

  (二)汉语授课高中起点升本科,按文理科,统考科目为4门。

  1、文史类、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课(简称史地)。

  2、理工类、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课(简称理化)。

  (三)汉语授课专科起点升本科,按学科门类,统考科目为3门。

  1、文史中医类,含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等,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理工一类,含工学、理学,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理工二类,含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生物科学、地理科学、环境科学、心理学、药学类等,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四)蒙语授课高中起点升专科,按文理科,统考科目为3门。

  1、文史类、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考试科目为:蒙古语文、数学(文)、外语或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

  2、理工类、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考试科目为:蒙古语文、数学(理)、外语或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

  (五)蒙语授课高中起点升本科,按文理科,统考科目为4门。

  1、文史类、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类考试科目为:蒙古语文、数学(文)、外语或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历史地理综合课(简称史地)。

  2、理工类、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考试科目为:蒙古语文、数学(理)、外语或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物理化学综合课(简称理化)。

  (六)蒙语授课专科起点升本科,按学科门类,统考科目为3门。

  1、文史蒙医类,含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蒙医、蒙药学等,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大学蒙古语文。

  2、艺术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艺术概论。

  3、理工一类,含工学、理学,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高等数学(一)。

  4、理工二类,含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生物科学、地理科学、环境科学、心理学、药学类等,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民法。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教育理论。

  7、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医学综合。

  六、加试科目

  (一)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非专业院校高中起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办法详见《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实施办法》。专科起点升本科和区外专业院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招生院校必须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并将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通知考生。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或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评卷前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和加试术科外,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的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一门专业课。如需加试,招生院校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于录取工作开始前,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录取时,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按考生参加统考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需加试的院校,按考生参加统考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汉语授课统考试题命制

  (一)高中起点升专科、高中起点升本科语文、数学(文)、数学(理)、英语、日语、俄语、史地、理化试题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制。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英语、政治、大学语文、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民法试题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制。日语、俄语试题由我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命制。

  (三)专科起点升本科和区外专业院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试题由招生院校命制并组织考试。非专业院校高中起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试题,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导下,由加试点盟市成人招生办公室命制并组织考试。

  八、蒙语授课统考试题命(译)制、答题文字、记分方法与兼报志愿

  (一)高中起点蒙古语文、专科起点大学蒙古语文试题由我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命制,考生用蒙文答题。

  (二)高中起点数学(文)、数学(理)、史地、理化及专科起点政治、专业基础课试题使用教育部统一命题翻译题,考生用蒙文答题。

  (三)高中起点汉语文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专科起点大学汉语文试题由我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命制,考生用汉文答题。

  (四)高中起点英语、日语、俄语及专科起点英语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专科起点日语、俄语由我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命制,不翻译为蒙文试题,考生可用蒙文答题,亦可用汉文答题;但在同一张答题纸上不得用蒙文和汉文两种文字答题。

  (五)报考成人高校蒙语授课高中起点升专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可考外语或汉语文,专科起点升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可考外语或大学汉语文,按其实际考试科目成绩记入总分;亦可两科全考,择其得分高的一科成绩记入总分。

  (六)高中起点升专科、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蒙语授课考生均可兼报汉语授课同一学历层次、同一科类的专业;兼报高中起点汉语授课专业的考生必须考汉语文科目,兼报专科起点汉语授课专业的考生必须考大学汉语文科目,在享受照顾分数后达到汉语授课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汉语文与大学汉语文成绩须达到及格水平方可录取;兼报高中起点汉语授课外语、外经、外贸专业的考生必须考汉语文和外语科目,兼报专科起点升本科汉语授课外语、外经、外贸专业的考生必须考大学汉语文和外语科目,在享受照顾分数后达到汉语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汉语文与大学汉语文须达到及格水平且外语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方可录取。

  九、卷面分值与考试时间

  高中起点升专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各门试题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科起点升本科各门试题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高中起点艺术、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十、考试

  内蒙古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区设在盟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生必须在标准化考场考试。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号入座,参加考试。每科考试时间终了考生方可退出考场。

  高中起点升本、专科(高职)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15日
(星期六) 
10月16日
(星期日) 
10月17日
(星期一) 
9:00-11:00 语文、汉语文 外语 蒙古语文 
14:30-16:30 数学 理化
史地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15日
(星期六) 
10月16日
(星期日)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大学蒙古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14:30-17:00 外语 大学汉语文 

  十一、评卷

  今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首次采取网上阅卷形式统一评卷,考试成绩可按《准考证》上的查询办法自行查询。

  十二、志愿修改与确认

  (一)考生网上志愿修改确认时,必须符合当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中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和条件。

  (二)符合条件,未按规定时间上网修改确认的考生,系统承认预报名时所填报志愿。

  (三)高中起点升本科可兼报高中起点升专科,反之,不可兼报。专科起点升本科与高中起点升本、专科不得兼报。文科、理科不得兼报。外语(文)、体育(文)、艺术(文)科类可兼报文史类,反之,不可兼报。外语(理)、体育(理)、艺术(理)科类可兼报理工科,反之,不可兼报。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可以兼报,否则,不可兼报。

  (四)网上修改确认志愿的时间

  1、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为 11月20日;高中起点升专科12月4日。补报志愿另行通知。

  2、补录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12月20日。

  (五)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设置的“网上填报志愿专栏”(该网站专门用于发布考生填报志愿公告、院校招生计划,各院校报考情况统计等信息)。

  (六)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

  1、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专栏” 公告。

  2、通过10628833短信平台群发短信。发布对象包括:全区正规新闻媒体的教育口记者和编辑人员、各盟市和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移动电话号码的所有考生。

  3、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分两个录取批次,高中起点升本科为第一批录取,高中起点升专科为第二批录取。

  十三、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贯彻按需培养,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实行网上录取。

  (三)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录取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

  (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确保新生质量的前提下,在招生计划总数内,结合我区实际,划定我区成人高校录取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专科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1、高中起点升专科,按3门统考科目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院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监狱管理专业和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考生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3、高中起点升本科,按4门统考科目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4、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外语(文)、外语(理),按统考科目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外语成绩须达到一定标准。

  5、高中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的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中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6、专科起点升本科按科类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7、蒙语授课按科类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8、艰苦专业、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五)信息公布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www.nm.zsks.cn成人高校招生频道全面、及时、准确公布各项招生政策信息以及相关录取查询信息。

  十四、录取照顾政策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相应层次学习。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二代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区内成人高校专升本专业。

  (二)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照顾50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30分:

  1、获得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党员、模范教师(班主任)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达斡尔族、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鄂温克族、鄂伦春自治旗的鄂伦春族考生。

  3、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其中具备1与3条件之一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可再照顾10分,累计为40分。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1、获得盟、市级党委、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党员、模范教师(班主任)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自治区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蒙古族和三个自治旗以外的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7、三十一个边远旗县的考生。

  8、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1986年8月31日前出生)。

  其中蒙古族和三个自治旗以外的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同时具备1、2、3、5、6、7、8条件之一者可再照顾10分,累计为30分。其它符合多项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照顾分值不得累加。只享受照顾分值中最高的一项。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10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以外的其它少数民族考生。

  2、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十五、录取时间与程序

  1、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于11月20日以后开始,并于12月底前结束,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2、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同为第一批录取,高中起点升专科为第二批录取。录取新生由招生院校在网上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顺序提供的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名单,初拟录取意见,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后,由招生院校负责按审核确定后的录取名单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录取工作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未按规定时间、违反录取程序的院校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4、对于有专业课加试(指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六、新生报到与复查

  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新生须持考生档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报到;专科起点升本科的新生须持考生档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招生学校要在新生入学后,对新生入学资格及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新生,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适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抽查成人高校录取新生资格。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和谐招生考试环境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盟市、旗县区招生机构和招生院校要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强化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充分发挥当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确保从命题、制卷、运输、保管到施考、评卷等全过程的保密安全。严防严打团伙舞弊、兜售作弊工具等违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同时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适时进行招生考试预警和案例宣传,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维护成人高考的公平和秩序。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承诺书

  本人为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件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2011年9月30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在规定的时间9月26日至30日补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3、持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交报考试费不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考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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