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和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8月20日—8月30日(30日24时关网)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时间:8月31日—9月5日
地点:宜昌市教育局(体育场路27号)
2、网上报名办法。考试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平台,点击“网上预报名”进入成人高考报名系统,按提示操作。
3、现场报名确认及相关材料
(1)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2)考生必须出示二带身份证。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要有高中或中专毕业证。专科起点报考本科的考生要有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须能在网上查询真伪;
4、考生图片信息采集
今年我省成人高考准考证将使用两张图片:一张从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上采集,一张为现场确认时拍摄。
(1)采集身份证上的图片。在确认现场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从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上获取。
(2)现场对考生拍照。拍照时必须核对、确认考生身份,并对考生本人照相,以防张冠李戴。严禁翻拍考生照片。
(3)工作人员打印带有报名号的《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给考生留存(考生于9月30日后自行在网上通过网报号和身份证号下载准考证)。
5、考试时间:10月15日—10月16日
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1)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 期
时 间 |
10月15日 |
10月16日 |
9:00-11:00 |
语文 |
外语 |
14:30-16:30 |
数学(文)
数学(理) |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
(2)专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 期
时 间 |
10月15日 |
10月16日 | |
9:00-11:30 |
政治 |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
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考一门 |
14:30-17:00 |
外语 |
二、报考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中等学校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得办理报名手续。严禁在校专科生报名参加“专升本”的考试。
4、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6、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三、现场确认办法
(1)考生填写《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并在表中“报考资格审核”一栏中粘贴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外省户籍考生还须粘贴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录取花名册或档案管理部门、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居委会、公安机关等出具的证明材料等;符合优录照顾政策的考生要在“录取照顾资格”一栏中粘贴有关证明、证件的复印件;报考卫生类专业的考生要在“卫生类专业报考资格审核”一栏中粘贴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2)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将已填写好各有关栏目并粘贴好有关证明、证件复印件的《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按规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所需证明、证件材料如下(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还给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件;
②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要有高中或中专毕业证;专科起点报考本科的考生要有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须能在网上查询真伪;
③符合优录照顾条件的考生要有相关证明材料;
④报考卫生类专业的考生要有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持外省身份证的考生除需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号为外省但有本省户籍的考生须出具本省户口簿;
②湖北省内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已获得毕业证书)且未参加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须出具省内高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入学录取名册复印件和档案管理部门证明。
③在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须出具本单位人事部门工作证明、居住地街道居民委员会的居住证明和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④在鄂结婚定居、购房或长期居住但未获得湖北户籍的外省籍考生,须出具居住地街道居民委员会的居住证明;结婚定居的还须出具结婚证及夫妻另一方湖北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购房的还须出具湖北省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产证。
证件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一律不得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完成后,工作人员须在审核通过的《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中“资格审核意见”一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报名点公章。
(3)考生交费。高中起点本科综合科目50元,其他各科每科25元。
(4)核对考生身份证信息、采集考生身份证图像信息、电子照相。考生凭工作人员签字盖章的《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及交费凭据到信息采集点采集身份证信息并照相。
(5)照相结束后,工作人员打印《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交给考生;考生经认真、仔细核对无误后,在《报名信息核对表》上亲笔签名,然后将将《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和《报名信息核对表》一并交给报名点工作人员。
(6)工作人员打印带有报名号的《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给考生留存(考生于9月30日后自行在网上通过网报号和身份证号下载准考证)。
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基本信息如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确保基本信息准确,考生签字确认后的基本信息不得修改,如果有误,因此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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