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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巴中南江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6 11:49:47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直属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 [2015] 0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县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南江县行政辖区内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起止时间

2015年9月10日至10月15日

三、申请要求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目中,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仔细阅读《网上申报流程》和《申请人必读》,严格按照操作要求,根据提示进行注册,确定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选择好现场确认点,认真阅读注意事项,依据信息填写说明录入个人信息。

2.根据提示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B,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清晰完整。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3.申请人请于2015年10月12日—10月23日带以下材料到我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在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号码为18位数)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在申请网站上www.jszg.edu.cn下载,必须使用统一格式);

(6)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办证书用)。

4.本次认定不接受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及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

5.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必需保管好自己的注册名和注册密码,牢记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以免错过确认时间和地点。

四、收费标准

教学能力测试费200.00元 (川价函[2008]99号);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统一收取。

五、体检和资格考试时间

体检和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以现场确认时通知时间为准。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照一张,必须空腹(不吃早饭,不喝水)。

六、教师资格认定咨询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如有咨询,请联系巴中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王永多主任,联系电话:(0827)5253089,13980299811。

2.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如有咨询,请联系南江县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张老师。联系电话:13629075215 (0827)822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