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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2015年秋季巴中平昌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6 11:50:15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人员:

根据《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川教资〔2015〕03号文件的精神,现将2015年县教育体育局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对象和条件

1、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申请者,直接向市教育局申请认定。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户籍或正式工作单位在平昌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非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学历的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4、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师范专业毕业)学历,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非师范专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5、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和师范教育类专业在校期间未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7、根据上级要求,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报 名

1、教师资格认定不受理现场报名,全国采取网上报名,今年秋季所有申请人都属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

2、报名网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有两种途径进入报名系统。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3、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10日—10月15日,逾期网站将自动关闭,不能报名。

三、现场确认

1、已通过网上报名人员于2015年10月19日—22日到教育体育局十楼2号现场确认。为便于工作安排,请在安排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网上自行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鉴定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的公章,没有单位的加盖街道办事处或区、乡政府公章。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非师范类人员的学籍证明及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师范专业类的学籍档案原件和毕业分数复印件;

(7)、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体格检查情况表;

(8)、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2015年10月24日上午7:30在教育科技体育局底楼集中。

2、体检要求:见《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领证时间

2015年12月。

六、其他

1、由于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请注意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及现场认定时间。

2、咨询电话:0827—622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