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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6-09-26 22:59:45
考生本人预计在2017年9月1日前能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且已经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需开具自学考试本科成绩证明的考生。请在2016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10月31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http://www.sceea.cn/ZKcj.aspx)填报开具自考本科成绩证明申请。已成功填报申请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3日至4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26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成绩证明。
本次开具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我省自考生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使用。2016年6月30日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不需要开具此证明。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