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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毕业证遗失证明办理流程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5-16 14:51:36

        学生自学考试毕业证遗失、损毁,可以申请办理毕业证遗失证明,毕业证遗失证明同自学考试毕业证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要办理毕业证遗失证明的毕业生,首先须在市(州)级[含在市(州)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申明原毕业证书作废。登报主要内容为: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XXX(姓名)、XXXXXX(专业)、本(或专)科、XXXXX号(毕业证书号)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作废。
        2.毕业生持报刊原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2寸的彩色照片,向原申办毕业证书所在县(市、区)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
        3.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的时间与办理毕业证书的时间相同,均为每年的6月和12月,5月和11月必须将材料上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地址: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九教学楼514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4760321、028-8476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