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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关于自考免考材料分类及收取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5-16 14:53:34

        自考免考材料必须至少提前半月交于就读自考专业所属学院。类型及材料如下:
        一类:省内未毕业或停考自考课程(转免时课程代码不变,原专业没有毕业)。
        需要材料:原准考证复印件,新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单科成绩合格证复印件或考籍表。
        二类:省内已经毕业自考专业的课程或停考的课程,教师资格证成绩。
        需要材料:原准考证复印件,新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单科成绩合格证复印件或考籍表,原自考专业已经毕业的需要毕业证复印件。
        三类:国家级等级证(全国英语四级及以上,全国计算机一级及以上)。
        需要材料: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级证复印件。
        四类:外省自考成绩。
        需要材料:所有转入手续复印件。
(注:材料最终是否通过以省考试院审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