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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6-10-25 15:31:23
关于成华区2016年下半年(16.2次)转入的办理通知
时间:2016年10月26-27日(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对象:已在外省成功办理转出者
办理条件:
1. 具有我省自考考籍,并且在我省自考考籍中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
2. 转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通过全国“省级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 考生转入的信息(个人)应与我省相匹配;
4. 原外省课码应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名称、课码一致,否则不予转入;
5. 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的对应实践课程成绩等,我省不予接收。
所需材料:
1. 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转出地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或考籍表;
3. 《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6. 2016年前成功转入我省的外籍考生,还应持有外省转入的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