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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自考电子技术专业考试计划(专科)

发布时间:2005-05-25 19:02:24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够从事电子设备及系统上装配.调试.操作.维修等工程技术工作及技术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应用电子技术方面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典型电子设备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阅读本专业英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专科层次。其总体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专科要求相一致。
  本专业专科考试课程共17门,学分累计73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包括实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技术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考试课程
学分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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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5
16
17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大学语文(专)
高等数学(工专)
英语(一)
线性代数
电工原理
线性电子电路
非线性电子电路
数字电路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电子测量
办公自动化设备
信号与系统
电路分析基础

3
3
2
4
7
7
3
7
5
4
4
4
4
4
4
5
5

含时事



含实验1学分
含实验1学分
含实验1学分
含实验0.5学分
含实验1学分
含实验0.5学分




含实验1学分



    四.考试方式
  1.除实验课程外,其他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实验课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该课程的实验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