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学生手册
南开大学在校生退学(费)管理办法
学院在校学生和已录取的新生由于各种原因申请退学,涉及退学费者,参照本办法进行办理。
  1、各学习中心将学生退学申请表(原件)(网站下载后,一式五份)、学校开具的学费正式发票,一并寄至奥鹏中心,由奥鹏统一向南开大学申报办理。以上材料缺一项不予受理,申请表需由学习中心签字盖章。
  2、各学习中心在《退学(费)申请表》学习中心意见栏中,应注明学生退学时间和退费标准,即按天津市津价费[2000]389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申报退学,只核退账户内学费余额。学生入学超过四年以上,不再办理学费退费。
  3、根据财务报账要求,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时需要附上原缴费发票,该票据遗失不补,退费时无此发票不能办理任何退费。
  4、退学费应由本人到所在学习中心办理,若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委托他人代办时,代办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亲笔签写的委托函到学习中心办理。各学习中心将委托函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妥善保管,以备案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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