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学生手册
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院学生的管理工作,对在学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按时完成学业的毕业生给予表彰,并授予“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为规范地开展此项评选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参加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学历教育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
  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以精神鼓励为主适当结合物质奖励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
  三、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规和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无违纪行为记录。
  2、认真努力学习,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标准,且通过国家教育部的毕业资格审核。
  3、在学期间,各门课程的总评成绩无不及格记录,课程考试平均学分绩(或平均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平均学分绩或平均分在本学习中心、本专业排名前列。
  4、通过本专业的系统学习,不仅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而且具备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能够利用本专业所学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5、在学期间,在国家或省市级公开刊物上发表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的工作有关毕业论文的毕业生;或者是在学期间,获得本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管理干部等先进个人称号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对课程考试平均学分绩(或平均分)的要求。
  四、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每届评选一次,评选以学习中心为单位,评定比例不超过在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评选人数超过0.5人的按1人计算)。
  五、评选材料
  参加评选的学习中心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获得本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管理干部等先进个人称号的毕业生需附荣誉证书复印件,本单位出具的有关文字材料需加盖公章。
  六、评选办法
  1、学院于每年3月初和9月初在网上组织评选工作。
  2、学习中心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进行评选,为本中心推荐上报的优秀毕业生填写《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两份,并在每年3月15日和11月15日之前上报学院。
  3、学院根据各学习中心上报的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于每年4月初和12月初在网上公示初评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须在公示期间内向学院进行反馈,学院将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核实。
  4、学院根据公示后初评名单进行最后的评审工作,确定本年度评选优秀毕业生名单,填写学院最终的评审意见,在每年5月中旬和12月中旬在网站发布。
  七、表彰与奖励
  1、学院通过网络视频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学院统一下发 “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和纪念品,由学习中心领导为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2、学习中心填写的《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以及学院填写的学院最终的评审意见表一式两份,分别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和学院档案。
  本评选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