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学分制课程免考管理办法与申办程序》有关规定,并根据中央党校、各省市级党校专科、专升本、本科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对党校毕业生实施免考部分课程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 凡党校各层次毕业生就读本院学历教育各层次的学生,可以按本管理办法申请办理对应学历层次及对应专业部分课程的免考,免考不免学费。
二、 对于党校毕业生就读学院专科、专升本学历教育层次的学生统一按学院要求执行对应学历层次的党校毕业生教学计划,高起专和专升本层次的教学学习期限由2.5年调整至1.5年。
三、 学院仅对各层次、各专业的党校毕业生的教学学习期限和教学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其他学籍管理规定均按教育部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即高起专、专升本学历层次的学制、有效修读年限与其他非党校毕业生相同。
四、 党校专科毕业生就读本院高起专学历层次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法律事务和金融管理与实务六个专业,可以申请办理学院统一规定的6门课程免考,免考共29学分,免考的课程名称、学分、课程属性和开设学期,以及办理免考要求详见《附件一》。
五、 党校专升本毕业生就读本院专升本学历层次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法学和金融学六个专业,入学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可以申请办理学院统一规定的5门课程免考,免考共20学分,各专业免考的课程名称、学分、课程属性和开设学期,以及办理免考要求详见《附件二》。
六、 党校毕业生就读本院高起专学历教育毕业后,如继续申请就读本院专升本学历教育相同专业的,可以免试入学,同时可以按《专升本课程免考管理办法》申请办理专升本层次对应课程免考。
七、 凡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证书的学生,如同时具有党校专升本毕业证书,申请就读本院专升本层次学历教育,可以免试入学;同时可凭借党校专升本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对应专业的课程免考,入学后统一执行党校专升本毕业生的教学学习期限和教学计划。
八、 党校毕业生同时具有国家级职业或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凭已取得的证书办理以下课程的免考:
1、已经具有会计中级以上职称的党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考高起专《会计学基础》、专升本《基础会计学》课程;
2、已经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四级或以上级别考试的党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考高起专《人力资源管理》(一)课程、专升本《人力资源管理》课程;
3、已经获得中国市场学会或国家人事部市场营销助理或经理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党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考《市场营销》课程。
九、凡按党校毕业生身份申请办理课程免考者,不能再凭借高自考单科课程成绩单申请办理课程免考;凡学生按《专升本课程免考管理办法》或《专科课程免考管理办法》中要求,凭借高自考单科课程成绩单申请办理课程免考的,不能再按党校毕业生身份申请办理课程免考。
十、党校毕业生入学后,在课程期末考试预约前的免考办理期内,持党校毕业证书到所属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免考手续。校外学习中心在学院平台为学生办理免考手续时,在申请原因处写明学生是党校毕业生,并在“上传附件”处上传其党校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原所在党校的毕业证明扫描件,如果原所在党校已经不存在可以提供推荐上党校单位的证明扫描件。
十一、学院教学教务部负责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可以免考对应层次、对应专业规定的免考课程,其免考的课程不计算在学生课程的平均分或平均学分绩之内,学生学习成绩单上其免考课程的总评成绩显示为免考。
十二、本院根据党校毕业生实施免考部分课程运行的实际情况,正式公布《党校毕业生实施免考部分课程的管理办法》,在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同时取消原《党校毕业生实施免考部分课程的暂行管理办法》及《党校毕业生免考部分课程的补充管理规定》,并以此规定为准。
十三、以上管理规定凡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党校专科毕业生就读本院高起专学历层次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法律事务和金融管理与实务六个专业,可以申请办理以下6门课程免考,共免考29学分,免考的课程名称、学分和课程属性及开设学期详见下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属性 | 学分 | 课程开设学期 |
---|---|---|---|---|
1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公共基础课 | 3 | 一 |
2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公共基础课 | 5 | 一 |
3 | 大学英语(一) | 公共基础课 | 7 | 一 |
4 | 大学英语(二) | 公共基础课 | 7 | 二 |
5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公共基础课 | 3 | 三 |
6 | 大学语文 | 公共基础课 | 4 | 三 |
合计 | 29 |
办理免考注意事项:
学生:需在考试预约前的免考办理期内,持党校毕业证书到所属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免考手续。
校外学习中心:在学院平台为学生办理免考手续时,在申请原因处写明学生是党校毕业生,并在“上传附件”处上传其党校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原所在党校的毕业证明扫描件。
学院按有关规定,在学院平台上进行严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系统上标注。
免考申请结果可在学院平台查询。
附件二:
党校专升本毕业生就读本院专升本学历层次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法学和金融学六个专业,可以申请办理学院统一规定以下5门课程免考,免考共20学分,各专业免考的课程名称、学分和课程属性及开设学期详见下表:
1、工商管理专业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属性 | 学分 | 课程开设学期 |
---|---|---|---|---|
1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公共基础课 | 4 | 一 |
2 | 大学英语(三) | 公共基础课 | 6 | 一 |
3 | 现代远程学习概论 | 公共基础课 | 2 | 一 |
4 | 基础会计学 | 专业课 | 4 | 二 |
5 | 经济法 | 专业课 | 4 | 二 |
合计 | 20 |
2、行政管理专业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属性 | 学分 | 课程开设学期 |
---|---|---|---|---|
1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公共基础课 | 4 | 一 |
2 | 大学英语(三) | 公共基础课 | 6 | 一 |
3 | 现代远程学习概论 | 公共基础课 | 2 | 一 |
4 | 行政管理学 | 专业课 | 4 | 一 |
5 | 公共政策学 | 专业课 | 4 | 二 |
合计 | 20 |
3、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属性 | 学分 | 课程开设学期 |
---|---|---|---|---|
1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公共基础课 | 4 | 一 |
2 | 大学英语(三) | 公共基础课 | 6 | 一 |
3 | 现代远程学习概论 | 公共基础课 | 2 | 一 |
4 | 行政管理学 | 专业课 | 4 | 一 |
5 | 组织理论 | 专业课 | 4 | 二 |
合计 | 20 |
4、会计学专业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属性 | 学分 | 课程开设学期 |
---|---|---|---|---|
1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公共基础课 | 4 | 一 |
2 | 大学英语(三) | 公共基础课 | 6 | 一 |
3 | 现代远程学习概论 | 公共基础课 | 2 | 一 |
4 | 基础会计学 | 专业课 | 4 | 一 |
5 | 经济法 | 专业课 | 4 | 二 |
合计 | 20 |
5、法学专业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属性 | 学分 | 课程开设学期 |
---|---|---|---|---|
1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公共基础课 | 4 | 一 |
2 | 大学英语(三) | 公共基础课 | 6 | 一 |
3 | 现代远程学习概论 | 公共基础课 | 2 | 一 |
4 | 合同法 | 专业课 | 4 | 一 |
5 | 婚姻家庭法 | 专业课 | 4 | 三 |
合计 | 20 |
6、金融学专业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属性 | 学分 | 课程开设学期 |
---|---|---|---|---|
1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公共基础课 | 4 | 一 |
2 | 大学英语(三) | 公共基础课 | 6 | 一 |
3 | 现代远程学习概论 | 公共基础课 | 2 | 一 |
4 | 基础会计学 | 专业课 | 4 | 一 |
5 | 国际金融 | 专业课 | 4 | 三 |
合计 | 20 |
办理免考注意事项:
学生:需在考试预约前的免考办理期内,持党校毕业证书到所属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免考手续。
校外学习中心:在学院平台为学生办理免考手续时,在申请原因处写明学生是党校毕业生,并在“上传附件”处上传其党校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原所在党校的毕业证明扫描件。
学院按有关规定,在学院平台上进行严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系统上标注。
免考申请结果可在学院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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