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学生手册
南开大学学生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管理规定
课程考试成绩是学院对学生在学习期间课程学习情况的评定,是学院对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情况的重要凭证,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试成绩管理,加强对课程考试及期末阅卷工作质量的监督考核,为学生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复查课程考试成绩主要是指复查课程期末考试、离线作业、在线作业的成绩,不接收复查在线练习题成绩。由学院教学教务部负责,并严格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复查工作。
  二、复查成绩工作的基本程序
  1、 学院每学期公布期末课程考试成绩后, 如果学生对所发布的成绩有异议,需由学生本人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复查成绩申请;
  2、 申请复查的学生必须在此时间内,认真填写《复查考试成绩申请表》上所列各项基本信息,填写信息不完全者学院不予受理。
  3、 学习中心管理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学生个人提交的《复查考试成绩申请表》,填写学习中心《复查考试成绩汇总表》,并及时将汇总表上传学院教学教务系统;
  4、 学院教学教务部管理人员根据学习中心上传的复查成绩汇总表在规定时间按专业和课程统一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回传到教学教务系统;
  5、 学习中心管理人员应及时上网查看教学教务部回馈的复查结果并及时通知有关学生,学生也可到学习中心查询。
  三、 复查考试成绩的时间:
  1、 学生提出复查成绩申请的时间:每年两次,一般在4月份和10月份学院公布期课程期末考试成绩的同时接受学生复查申请。
  2、 按学院档案管理规定,教学教务部将对每学期课程期末考试的试卷和论文整理后封存,因此要求学生必须在每学期规定的复查时间内提交复查申请表。教学教务部接受本次公布的课程考试的试卷复查申请,对档案室已经封存的课程试卷不再接受复查。
  3、 学生必须在教学教务部公布课程考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查申请表,学习中心汇总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到教学教务区。
  4、 教学教务部办理复查并通知学习中心复查结果的时间:一般自收到汇总表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反馈复查结果。
  5、 凡未在学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复查申请,教学教务部一律不予受理。
  四、 考试成绩复查的内容:
  1、 公布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类别:成绩有效、缺考、雷同;雷同包括与他人或与网上等其他相关资料雷同。学生考试违纪一律按《南开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的相关条文处理。
  2、 复查课程考试成绩的范围:正常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包括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如学生对成绩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查。如学生成绩显示缺考,经本人和学习中心核实,确实有误的,应及时申请复查。
  3、 若考试成绩有效,则只对课程考试成绩单档案、期末试卷的卷面实际分数进行复查;复查不涉及试卷的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原则上不重新批阅试卷。
  4、 通过上述复查,对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记录有误的,学院教学教务部将及时进行相应修改。
  5、 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查的学生,无论复查结果是否有误,教学教务部都将给予反馈,并将复查结果及时上传到教学教务系统。
  五、 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按本管理规定执行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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